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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反弹琵琶 |
6月24日晚,武汉市洪山公安分局洪山街派出所在陈家湾公交站背后小巷处一个招待所,现场抓住一对卖淫嫖娼人员,同时抓获的还有小名“胖子”的休闲屋老板陈某。警方实名公布了涉黄人员姓名和年龄。如“小姐”廖某20岁,嫖客陈某31岁,二人被处以一年收容教育。“胖子”因收容妇女卖淫被治安拘留15天,7月6日则因涉嫌收容卖淫罪被转入刑事拘留。收容卖淫的休闲屋老板娘杨某逃走,已被列为网上逃犯全国通缉。对于这次实名制公告嫖娼卖淫人员,陈家湾居民纷纷叫好。老刘一边看公告一边摇头,几年来,他一直为陈家湾涉黄的不良名声感到羞愧。他说,正是这些人员及靠此赢利的“缺德分子”让陈家湾蒙羞,“卖淫太可耻了,就该实名制,让人们都鄙视他们!”商户王女士看着公告上的名单说,廖某年仅20岁,太年轻了,小小年纪就不学好,做出这种可耻事来。她希望警方加大力度净化,环境同时也对年轻人进行教育。
洪山公安分局表示,警方多年来一直很重视扫黄打黑,目前,警方在公告上公布了派出所电话和责任民警方惠文的手机号码。警方表示,将加大力度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行为,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卖淫嫖娼窝点,承诺对举报卖淫嫖娼的市民保密并奖励。
针对洪山公安分局实名曝光卖淫嫖娼人员姓名的做法,从事法律事务近20年的顾律师认为,张贴治安处罚决定这一行为是合法的,因为违法行为属实,不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李律师则认为,根据行政法原则,行政机关“法无授权则不能为”。现在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一定要公开行政处罚文件,也没有授权行政机关进行公示,这个行为可能涉嫌违法。行政处罚应以教育为主,处罚结果只需送达当事人及其家属,四处张贴有侵犯他人隐私之嫌。
咱在这里不讲什么法不法的,单说洪山公安分局的此等做法,着实有些不妥。从面上说,辖区出现了卖淫嫖娼行为,主要原因是治安管理不力造成的,当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将此行为曝光出来,可谓脸皮之厚了。在下认为,此行为纯属个别领导的政绩冲动的产物。北京、重庆、广东到处扫黄,可人家冲的是“天上人间”之类的大场面,那叫大手笔,人家服务一次得好几万块,而洪山公安尽捡背街小巷卖淫嫖娼这点事来往自己脸上贴金,没准人家交易一次才几十块钱呢!都是可怜人,你们咋就尽赶软的捏呢?有本事,冲几个大场子让市民看看。虽然讲究英雄不问出处,但你也不至于拿高射炮来打蚊子吧!说出来都有些丢人,亏你们还好意思曝光,出息!
卖淫嫖娼行为在世人眼里如今已是见怪不怪的事情了,连小孩子都知道“笑贫不笑娼”这个深刻的道理,偷盗猖獗之时,你非要讲什么路不拾遗,真是滑稽!就你们曝光的行为人情况来看,女的20岁,男的31岁,你说一个20岁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她凭什么就爱上了这个万人爬的职业呢?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为何在这样一个阴暗的角落与一陌生女子苟合?这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社会风气,亦或是生活所迫?
每天下班,会路过一条两边布满卡拉OK厅的马路,因里面有裸陪服务等龌龊行为,去年被严打三次也未能灭绝,现在又有抬头之势。路过那一路段时,经常能看到一群一群的小姑娘,穿着暴露打扮妖艳地从对面的酒店出来,有说有笑地横穿马路过去上班,夜幕降临时正是她们疯狂之季。从她们年轻甚至幼稚的脸上,丝毫看不出丁点的羞耻和被迫,在她们看来,任人猥亵、践踏是一种光荣,赚的钱多那才叫本事。
在这等道德环境下,不知道洪山公安曝光卖淫嫖娼人员的真实姓名价值和意义何在?显示你们扫黄的信心和决心?还是展示你们工作的力度?我看,与其曝光他们的真实信息,不如人性化地来关心他们的生存环境和生活困难。卖淫小姐不容易,嫖娼男子也很无奈,社会尚且都有接纳他们的行为,你们公安咋就跟人过不去呢?工作创新不要以牺牲他人的隐私为代价,更不要以扼杀人性为着力点,这叫不道德。
当然,在下不是说允许卖淫嫖娼行为的存在,只是想说,要想打击此等社会丑恶行径得动脑子,别让农民工都说咱警察没文化。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咱是否可以尝试象大禹治水般来个疏堵结合,人性化操作,具体细节就不一一叙述了,不然,你们都下岗得了,穿着一身皮人模狗样的在那吃干饭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