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小伙子向我报告两个好消息:一个是他的英语考试得了满分,全班第一;一个是他今天被学校广播表扬了,号召全校师生向他学习,学习他拾金不昧的精神。原来,他课间在学校操场上玩的时候,捡到一张面值100元的人民币,他马上交给了老师,因而得到了全校的表扬。
他妈听了过后,打趣地说,幼儿园的时候老师不是教过你们,捡到东西要交给警察阿姨的吗?有首歌怎么唱来着?“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
“就你?嗤!我不相信你这个警察阿姨,我觉得还是交给老师靠得住些!”作不屑状。小伙子的妈妈是名警察。
开玩笑的!你做得很对,应该交给老师。
还真别说,小伙子就是有财运,经常能捡到一些好东西。
去年暑假的一个黄昏,吃完晚饭,跟外公外婆在小区内散步,他就捡到一部非常高档的手机。在未告之当时的监护人的情况下,他噌噌噌地跑到小区门卫,当即就交给了小区保安。后来,失主找到拾金不昧的小伙子后,还专门登门道谢,给他买了好多好吃的零食。他说,那些东西真好吃。
还有一次,他看到对门邻居家的钥匙插在门在没取。热心快肠的小伙子便敲他们家的门,良久没人回应,想着肯定是出门匆忙把钥匙忘在门上了。难得小伙子一片热情,蹲在门口守着,等邻居家人回来。虚心一场的邻居拿到钥匙后感激万分,当然也不会亏待这古道热肠的小伙子了。
鼓励,是理所应该的,毕竟人家小伙子才刚刚九岁,希望这种优良传统继续保持下去,不为世俗的观念所影响,堂堂正正地做人,做一个高风亮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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