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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之不为爱

(2009-01-15 22:49:02)
标签:

杂谈

分类: 反弹琵琶

 

过之不为爱

 

前两天的东莞街头,寒风瑟瑟。在南城区体育路口的一家泰国餐厅路边,一男子为了向这家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一名女子求爱,从早上9时到下午4时,怀抱一束玫瑰花,长脆不起,此

痴情男子的异举引来众多路人的旁观。

据该银行的一名负责人介绍,跪着的年轻男子是湖北人,之前也曾在这家银行的信用卡部门工作,但两年前就已经离职,之后换了10余份工作。他在银行的时候就喜欢一个女同事,但遭到了拒绝,因为那女孩已经有男朋友了不久前,我们正在开早会,他突然冲了进来,嚷着不用开会了,手里带着一块砖;这次又来了,怀抱着一束花,一大早就跪在银行门口,怎么劝也不肯起来;他喜欢的那个女职员也出来,跟他讲了大半个小时,但他就是不起来

要是搁前些年,在港台剧情中,小伙子一片痴情的此举,定会让人感动得稀里哗啦的。可现在看来,觉得有些可笑,就象看到一位老农民穿着八十年代流行的中同装在街上炫耀一样,徒添笑料。

经常有人打官司,诉讼请求里有这么一条,“请求法院判处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1元的精神补偿”。为何?因为这场官司打的就是一口气,钱不钱的已经不重要了。

这小伙子吧也真是,明知人家女孩有男朋友了,却还死皮赖脸地在这苦苦追求,这又有什么意义呢?你这完全是唯恐天下不乱,如果都象你这样胡来,不知有多少家庭会破裂,你当你是挖墙角的高手啊?我们喜欢的东西多了,但不可能什么都非得占为己有吧?嫦娥姐姐美吧?是男人都想追她到手,可嫦娥姐姐在那广寒宫一呆就是几千年,我也没见一个男人染指她一毫。什么事情还是得切合实际些,就你这熊样,如此做作,只会适得其反。追女孩是要讲艺术讲手法的,你这样,我看到时候连只母苍蝇都追不到的。

就算你用此苦肉计的下策感动了人家女孩一时,追到手了又能如何?虚荣心的满足?一时的欢娱?你连个工作都没有拿什么去爱呀?而且,据我所知,过之则不为爱。你为了追求这个女孩丢尽了脸费尽了心机,倘若有朝一日真的追到手了,也就觉得没多大意义了。因为在追求的过程中,你所追求的对象已经被模糊了,她成了一个概念,甚至是一个想要去征服的意念,这个追求的过程自然也就变成了一种毅智的较量,能否追到手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你不得不下完这盘棋,哪怕输得一败涂地。

与其说猫抓老鼠是为了充饥,还不如说它是在享受这个过程,兴许老鼠真正被它抓获过后,它会放了那只惊魂失魄的老鼠,因为被征服后的老鼠已经不再是一只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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