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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娃,我卖淫

(2007-08-14 16: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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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感悟

分类: 轶事杂谈
为了娃,我卖淫
 
为了娃,我卖淫
2007年8月12日,西安大雁塔广场,卖淫女和一老人在聊天。
 

为了娃,我卖淫

卖淫女的房子仅有一张床,床单上到处是精液的痕迹。

 
  日前,看到一则报道,说的是在西安大雁塔广场——亚洲最大的喷泉广场和最大的水景广场,陕西省的文化景点形象景点附近,有一大批四五十岁卖淫女,光天化日之下,在大雁塔广场公然拉客。

88下午4时许,大雁塔北广场西侧的休闲区,一名40岁左右的妇女走了过来与一男子搭讪,小伙子,一个人?说了几句闲话之后,她便暧昧的说天气这么热,在这里聊多没有意思啊?想不想跟姐去姐那里玩玩?”“玩什么?男子佯装不知道。男人跟女人能玩什么?看你年轻,姐收你30块钱,怎么样?假装进行一番讨价还价后,那名妇女把男子带到了位于观音村内的一处民房中,房子很小,很阴暗,里面摆放着一张双人床,一台破旧的电视机和一台电风扇,刚进屋子那名妇女就开始脱衣服。这位妇女说她姓李,是从陕南过来西安这边赚钱的,他们都在附近的城中村租的房子住,她过来的时候还带着孩子,和她一起住。男子奇怪的问道:孩子和你住在一起,你带客人过去怎么办啊?”“每次客人来的时候,叫娃出去玩就行了啊!她笑着回答。你出来赚钱为什么要带着孩子啊?不怕孩子学坏了?”“那有什么办法?家里面穷啊,他爸也出去打工了,孩子没有人管,只能我带出来了!”“像你们这样,每次30元,一个月能赚多少?”“像我这年龄已经大了,所以只能收人家30元,每个月交了房租,吃了饭,最后还能落2000多块,这已经很满足了。比在老家闲着强,都是为了娃啊!”

好充足好伟大的理由啊!——都是为了娃!

记得一所幼儿园的墙上有三句话: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一切!当初还真佩服得五体投地,觉得写这句话的人实在是太有才了!

现在再回想起这三句话,再联想起这位李姓女子的话,觉得无比恶心。卖淫,可能在她们看来,已然成为了一份正大光明的职业,而且理由也很简单,“总比在老家闲着强,都是为了娃啊!”我就有些弄不懂了,你说这祖祖辈辈生生息息了几千年的黄土地上,怎么就养不活你一个小娘们了呢?你有手有脚的,做什么还不能吃上饭换出钱来啊?怎么着也不会让你闲着啊?而你凭什么就非要去卖淫呢?是的,吃住完毕你每月还能落下个2000块钱,貌似比种田强多了,风不吹雨不打的,轻轻松松就能来钱,可你却从此丧失了你的尊严和人格,你已经沦落成了一名妓女,你原本纯朴善良的灵魂从此变得污秽不堪。

当你的孩子一天天长大,得知他吃的每一粒粮食花的每一分钱都是他的母亲卖淫所得,当他得知自己的母亲是一个靠出卖肉体过活的人时,他会怎么想?

上帝在造人的同时,同时都给我们定好了岗位,种田的种田,挖煤的挖煤,炼钢的炼钢,当兵的当兵,做官的做官,他不会给农民一副科学家的脑子,也不会给村姑一副大家闺秀的容貌,各就各位,这就是秩序是生物链是潜规则,一旦打破,百妖丛生,人间原有的伦常将会不在,更会牵动三界动荡,致使生灵涂炭。

为了娃,我建议这些愚昧的娘们提起你们的裤子,趁你的孩子还不明世理,回头是岸,赶紧回家去种你那一亩三分地去吧!至少,还能保全你的名节,也能还你家一片洁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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