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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看来,恋爱就应该是一对男女以婚姻为最终目的而进行的交往活动。当然,在这交往的过程中,你们可以牵手可以拥抱可以亲吻也可以上床,谁都无权指责你们在交往过程中所做的一切,一切都是心甘情愿,一切也都行责自负。
图名图利也好,冲着美貌和金钱也罢,反正是要结婚的,这样的交往才叫恋爱。而她跟他的那段交往,至今她也没明白过来到底该不该叫着恋爱,因为最终,他们还是分了手,他们之间没有利益冲突,而正常男女该做的事情他们都做过了。
那年,她23岁,刚刚考进政府机关,当了一名公务员。对她来说,那可是光宗耀祖的一件大喜事。她们家世代工人,能出这么一个“当官”的女儿,父母都乐翻了天,二十多年的教导养育所花的心血总算没有白费,这孩子算是出息了。
一直到大学毕业,父母对她的管教相当严格,规定她不准谈恋爱,不准夜不归宿,不准看闲书,不准穿太暴露的衣服,甚至吃饭不准出声音……,在数以万计的“不准”中,一晃,她长成了一个婷婷玉立的大姑娘。她都没能跟男生牵过手,某种程度上,有时候她还真象个“假小子”,阴柔不足阳刚有余。
考进政府机关工作的第一年,她遇见了他,并被他的博、儒雅、睿智所吸引,她也不知道这叫不叫爱,反正她时刻都想见到他。
他是政府机关的一名科长,机关里有名的笔杆子。她又是在某局办公室工作,当然少不了他的指点和引导。每次他给她讲材料的时候,她总是象个中学生一样,老老实实地站在他的身边,认真地听着,一个劲地点头。她喜欢闻他身上的味道,她特别想靠他再近一些,于是,她又觉得自己不象一个学生,倒象一只发情的小猫。
后来,她才知道他是离过婚的,长自己八岁,而且还有一个三岁的小女儿。即便这样,她也想着,要是能给那乖巧的小女孩做后妈也没什么不好的。
每天下班的时候,她总喜欢给他打电话,问些无聊的话,说些不关紧要的事。他有车,也就开始天天接着她回家。每次,送到巷子口,她就下车,然后他就牵着她的手一直送她到楼下。在阴暗处,他会紧紧地搂着她,吻了又吻。她觉得自己很幸福。
那年冬天,他要外出考察,正在家里准备行李,接到她的电话,说是跟初中同学在一直吃饭,她同学特别想见见他。于是,他去了,见到了她的那个女同学。那是一个比较开放和疯颠的女孩。吃完饭后,他们一行又到一家会所去嗨,那幽暗的灯光下,在刺耳的摇滚乐中,他们玩着骰子喝着“特级拉碰”酒,扭动着年轻的身体。在喝了很多的洋酒和烈性酒后,他们又开始玩游戏,还是玩骰子,谁输了就可以亲对方。他就疯狂地搂着两个女孩,先是亲脸蛋亲额头,到最后,居然吻上了,而且一次比一次的时间长,而且还有双舌缠绕的细节,他们都疯了。她说,长这么大,她从未到过这种场合,也从来没这么玩过。
那天,他们玩到很晚才离开那家会所,他照例送她回家。
车停在巷子口,她没有下车的意思。嘟噜着说,今天可是闯大祸了,回家我妈不知会怎么收拾我了。她开始害怕,因为她从来没有这么晚回过家。
这样吧,你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就别回家了,明天早上回去再给他们解释。他盯着她的眼睛,安慰着她。
那可不行,他们不打死我才怪呢。再说,这么晚了,我们不至于在这车里呆一晚上吧。我看还是回家吧。她有些拿不定主意。
这样,我们去开间房,休息一会等天亮了再回家。
你,你想干什么?你是不是想占我便宜啊?我是不会跟你去的。
你看你,都想到哪里去了,不会的。走吧,再说,天都快亮了,他们都睡着了,吵醒他们多不好啊!听我的,走吧!
在半推半就中,她随他进了宾馆的房间。
我先申明了,你可不许碰我啊!她合衣躺在房间的一张床上,并让他在另外一张床上休息,不能有过火的行为。
说是这么说,可他还是来到她的床边,轻轻地抚摸着她的长发,并不时俯下头来亲吻她。慢慢地,他的手在她不觉间就游走进了她的内衣……他那双大手捏住了她的乳房,尔后又向她的下身游走而去……她开始颤抖……不,你不能,你说过不碰我的。这个时刻,所有的话语都显得多余,空气中的什么东西好象已经被点着了,熊熊燃烧起来……洁白的床单上,有一朵鲜红的百合花在热情地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