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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男子与“小姐”同居遭儿子驱逐出门
病弱父亲庭上讨回房产及赡养费
丧偶多年的五旬男子秦汉桥因与30岁的发廊女罗芬“谈朋友”且同居,没想遭到儿子秦峰的阻挠,并将父亲驱逐出门。体弱多病无生活来源的父亲将儿子告上法庭,索讨房屋的所有权及赡养费。
昨日,法院一审判决秦峰负担父亲秦汉桥医药费的一半,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共有房屋75%的所有权归秦汉桥所有。
10年前,一场车祸夺走了秦汉桥妻子的生命,留在一个尚在上初中的儿子秦峰与秦汉桥相依为命。为了把儿子拉扯大,秦汉桥一直没能顾得上续弦,一心扑在儿子身上。
厂里效益不好,秦汉桥下岗后送过奶,踩过三轮车,当过搬运工,含辛茹苦地总算将儿子供到大学毕业。如今,儿子找着了一份好工作,也结婚成了家,自己却也落下了风湿关节炎,胃病及肝炎等一身的病。好在儿子儿媳孝顺,日子也还过得开心。
去年3月,秦汉桥在邻居的介绍下,认识了开发廊的外地女罗芬。30岁的罗芬离了婚,儿子判给了男方。为了逃离伤心地,二年前,罗芬从宜昌来到武汉,开了一家发廊。
罗芬对老实本分的秦汉桥很有好感,秦汉桥对罗芬的贤淑善良温柔体贴也独有情钟。一去二来,两人便谈起了朋友。
今年4月,二人便住在了一起,准备等罗芬把发廊盘出去后两人好好地做点别的小生意,过舒心的日子。
苦日子总算熬到头了,正当丧偶近10年的秦汉桥准备与罗芬筹办婚事好好过日子的时候,却遭到了儿子的反对。
“母亲去世得早,我原以为你跟这个女人玩玩就算了,没想到你动真格的了。什么人不好找啊,你偏偏找到了她。那是个什么人啊?我绝不允许我的父亲跟一个小姐结婚。”
秦汉桥动了真情,说什么也要跟罗芬在一起。儿子秦峰也动了真格的,索性将家里的门锁都换了,“跟她在一起可以,你别再进这个家门,你就到外面跟她去过吧。”秦峰便不再让秦汉桥进门,且不再给他生活费和医药费。
8月3日,秦汉桥便将儿子秦峰告上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是法定的义务,即使父母有过错,但在他们需要赡养时,子女同样应当赡养。原告秦汉桥近年来由于患有多种疾病导致生活困难,作为子女的被告秦峰应当履行必要的赡养义务。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