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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撤诉意味着什么?

(2011-04-22 11:22:38)
标签:

李庄

重庆

撤诉

斯伟江

律师

法律

正义

程序

张绍明

武汉

杂谈

分类: 老张看法

    今天,轰动司法界的李庄案撤诉,这场司法权与公权力的较量中,法律人胜利了,有律师在围脖上发文,中午要喝酒。这件事值得律师庆贺。

    李庄案,我写过一系列博文:“十哀李庄”、“律师是骗子,还是法律是骗子?”、  “权力和权利”、“李庄案,谁的眼泪在飞”、“我们为什么要围观李庄”、“为什么要有程序正义”等,之所以这样关注李庄案,并非要帮李庄摇旗呐喊,而是为了捍卫司法权不被行政权任意蹂躏,捍卫程序正义和律师职业,如果私权利的代言人如此受到追杀还不吱声,下一个可能就是自己。

    在法庭上,检察官代表国家,律师代表当事人,法官代表谁,法官代表法律。党的意志转化为法律之后,自己都要遵守,法官所代表的法律权威不在国家之下。这种司法权的核心价值就是程序正义,尊重事实和程序,需要举证、质证和辩论,这是法律人赖以生存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些看似繁琐的程序,一个命令就可以拉出去枪毙,还要律师干嘛,还要法院干嘛?

   李庄案撤诉意味着程序正义得以实现,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代表公权力,做好的菜由检察院端上桌子。以前,不管这盘菜里面有苍蝇还是老鼠,法官都会强迫当事人吃下去。现在,检察院撤案了,把菜拿下了,知道这里面苍蝇太多,围观的人太多!

   李庄案撤诉还意味着法律人良知的发现。我所说的法律人不包括公安,因为他们不需要司法考试。法律作为一个专业,目标是实现公平与正义,实现公平与正义的手段靠的是证据和程序,如果敢抛弃这些,那就如同打手,法律良知的泯灭比打手更可恶。

   李庄案撤诉是律师的胜利,围观的胜利。斯伟江律师一篇辩护词如檄文一夜传遍大江南北。律师界同仇敌忾,重庆强权面对的不是李庄,而是一个律师界,在法律还是比较神圣的当下,重庆终于退缩了。

   李庄案撤诉,不意味着律师从此过上好日子。我们的路还很艰难,但还得走下去,我们呐喊,是因为呼唤法律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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