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成语解读之一五四——新来乍到
(2024-12-25 10:13:31)新来乍到,语出《红楼梦》第八十一回。乍:刚才,起初。成语用来形容为时不久或刚刚来到一个新地方。后都用作初来乍到。
《红楼梦》第八十一回中写道:“宝玉道:‘我昨儿夜里倒想了一个主意:咱们索性回明了老太太,把二姐姐接回来,还叫他紫菱洲住着,仍旧我们姐妹弟兄们一块儿吃,一块儿顽,省得受孙家那混账行子的气。等他来接,咱们硬不叫他去。由他接一百回,咱们留一百回,只说是老太太的主意。这个岂不好呢!’王夫人听了,又好笑,又好恼,说道:‘你又发了呆气了,混说的是什么!大凡做了女孩儿,终究是要出门子的,嫁到人家去,娘家那里顾得,也只好看他自己的命运,碰得好就好,碰得不好也就没法儿。你难道没听见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那里个个都像你大姐姐做娘娘呢。况且你二姐姐是新媳妇,孙姑爷也还是年轻的人,各人有各人的脾气,新来乍到,自然要有些扭别的。过几年大家摸着脾气儿,生儿长女以后,那就好了。’”
阅读小说原文可知,成语的出处是王夫人和宝玉之间的一场对话。事由和迎春有关。大概情节是这样的,贾迎春是贾赦与妾室所生的女儿,贾琏的同父异母妹妹,贾宝玉的堂姐。她以老实无能、懦弱怕事著称,有“二木头”的诨名。迎春在家庭中常常受到欺凌,她的攒珠累丝金凤首饰甚至被乳母拿去赌钱,但她选择不追究。
让人唏嘘的是,贾迎春的婚姻也是一场悲剧。小说中写到,这一切主要由她的父亲贾赦以及她自己的丈夫孙绍祖的虐待与无情所致。其婚姻是由父亲贾赦包办的。当时,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无法偿还,便将迎春嫁给孙家,以此作为债务的抵偿。然而,孙绍祖是一个极其残忍的人,迎春嫁给他后遭受了非人的虐待,最终在婚后不久的新来乍到之时便被折磨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