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中的成语解读之八十八——骄奢淫逸
(2022-03-11 09:08:36)《左传》中的成语解读之八十八——骄奢淫逸
骄奢淫逸,语出《左传·隐公三年》。骄:骄横;奢:奢侈;淫:荒淫;逸:安逸、放荡。成语原指四种恶习,后形容某人生活骄横奢侈、荒淫无度。也作“骄奢淫佚”。
《左传·隐公三年》篇曰:“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珍者,鲜矣。”
《左传·隐公三年》篇中说道:“骄傲、奢侈、放荡、逸乐,这是走上邪路的开始。这四种恶习之所以发生,是由于宠爱和赐予太过分了。如果准备立州吁为太子,那就应该定下来;如果还不定下来,将会逐渐酿成祸乱。那种受宠而不骄傲,骄傲而能安于地位下降,地位下降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制的人,是很少见的。”
这是大夫石碏劝告卫庄公的话。有关的背景是这样的,春秋时期,卫庄公十分溺爱他的儿子公子州吁,养成了他固执放荡,为所欲为,横行霸道的骄横性格。大夫石碏就说了这些话,劝告卫庄公不要把州吁培养成骄横跋扈、奢侈腐化的人。
庄公死后,州吁杀死哥哥卫桓公,自己做了国君,但因为性情残暴,被石碏用计杀害。这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