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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十日之一:序

(2012-08-02 08:31:22)
标签:

加拿大

旅游

摄影

随拍

杂谈

新浪

    在去年的博文里已经零碎地记录了喜欢加拿大的理由,现在归纳起来无外乎三个方面:一是美丽的风光,二是包容的文化和制度,三是难以割舍的亲情。
    不知是年龄还是性情的原因,近些年我总是很容易地喜欢上所到过的每一处,一座山、一条水、一个小镇、一个国家。大概是去过的国家很少的原由,在到达过的国度里,至今没有一个能在我心里超越过加拿大的,于是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我休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年假带着老婆再次前往探访。10天的时间转眼即逝,要用心记录下这10天却绝非易事,由于水平有限无从下笔,思量一整天,还是来个流水账吧。先写个序,归纳一下思路,后面将慢慢整理照片慢慢按日期和行程发博,与博友分享。
   
第一站:温哥华
7月20到达温哥华,21-22日驻留。生活在卡尔加里的10几年前的好友“麦”和“谭”夫妻俩陪着同样前来探亲的麦的姐妹两家等候在温哥华。他们已为我俩安排好了所有日程,吃住行全无操心之处。
加拿大十日之一:序
2 在温哥华,好友重逢:右侧英俊和漂亮的夫妻就是麦和谭。
加拿大十日之一:序

第二站:卡尔加里
23号送走麦的姐妹两家后,夫妻俩陪我们飞回卡尔加里,入住他们的豪宅,与那里的同学和其他朋友见面。
加拿大十日之一:序
4 在卡尔加里,分别见到了同学来女士(我身边的那个美女)和学妹兼弟妹王女士(右侧美女)。来女士和我是大学的同班同学,而王女士之所以身份复杂,是由于她既是我们大学的师妹,后来又嫁给我的同班男生李的缘故。正巧李在国内出长差,上月刚刚在京与我举杯痛饮,所以这次出访不得相见。
加拿大十日之一:序
5 推杯换盏中。左侧是田的夫人谢女士,资深美女,广角镜头把人家脸拍的变形了,但拍摄者恰恰是她的丈夫,没我任何责任。
加拿大十日之一:序

6 24号一早,本计划利用假期陪伴我们的麦接到工作变动通知,不得不前往新的工作岗位纽芬兰报到,留下我们在谭和另一好友田先生的带领下逛街、购物。
    这就是田,夫妻俩10几年前跟我做过同事,由于专业之间鲜有合作,所以工作交往不多,偶尔在操场踢个足球,我也只有被他随便伸腿就过的份儿。现在他已经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地产顾问了,在拨冗陪伴我们的3天里除了没信号外始终电话不断,据他讲,我们的到来给他增添了好运,好几笔合同初步谈成。虽然是个笑话,但我却觉得我很对得起他似的。
加拿大十日之一:序

7 第三站:洛基山
为使计划更加圆满运行,田挺身而出,和谭一起于25号陪我们夫妇一同进入洛基山。入住班芙以北的一个度假木屋里,那一夜,我们坐在院子里举杯痛饮,彻夜长谈,直到喝得嘴巴麻木冻得浑身发抖。
加拿大十日之一:序

8 第四站:渥太华
27日大早,谭送我俩去机场飞往渥太华,按照她的安排完成余下的旅程。
加拿大十日之一:序

9 第五站:千岛湖
28号从渥太华出发,游览著名的千岛湖。
加拿大十日之一:序

10 第六站:金斯敦
利用千岛湖赶往多伦多的空闲时间,误打误撞地进入金斯敦(Kingston),徒步在小城大街之上。这一站纯属意外惊喜,后面的博文里我会介绍这些误打误撞的由来。
加拿大十日之一:序

11 第七站:多伦多
28号晚入住多伦多,跟生活在那里的徒弟“明”共进晚餐,28日游览多伦多市区和安大略湖。
加拿大十日之一:序
12 多伦多的傍晚,从餐馆出来恰巧遇见夕阳照射在餐馆外教堂上,便有了我抱着胖徒弟“明”的乖女儿的合影。明是我唯一的徒弟,开门关门仅此一人,但遗憾的是这小子从未把心思放在专业上,始终沉迷于他热爱的电脑技术,最终他毅然决然离开我移民多伦多,成为一名电脑技术专家。我很为他自豪!每逢节假日都会接到他来自大洋彼岸的问候电话,每次回国他都会与我见上一面,这一点,令我欣慰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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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八站:尼亚加拉瀑布
29日下午悠闲地赶到尼亚加拉瀑布,枕着瀑布的轰鸣声入眠。那天晚上,我俩的徒步行程创下本次旅行之最:两次往返于酒店到瀑布、瀑布到镇上,又想吃到可口的中餐,又想多看几眼气势磅礴的瀑布美景。
加拿大十日之一:序

14 第九站:某古镇
之所以称其为“某古镇”,是由于跟导游的沟通屡屡发生误会,本想在去年吃过午餐的一个小镇停留片刻,却又是误打误撞地参观了一个导游也不知名字的古镇,我看到路边的英文路牌,意思是“历史古镇”。虽然不是有意而来,但这里却给人留下美好印象。
当天下午,从小镇直接赶往机场回国,10天9站的旅程圆满结束。
加拿大十日之一:序


15 有必要回忆一下我们跟麦和谭的缘分了:1988年夏季的一天,原单位的单身筒子楼里出现了一位大眼睛女孩,一口得理不饶人的四川话,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麻辣架势,那就是刚刚毕业分配到我们单位的谭。那时候,我们几个要好的单身汉一有时间便在楼道里架起煤油炉子点火做饭改善伙食,在谭来了以后没几天,发现她也煞有介事地支起了炉灶,且一股浓浓的川菜味道甚是诱人,虽然心里很是向往,但也没人肯招惹这个泼辣妹子。后来,每逢周末,就会看到一个高大俊朗的男孩倚在她的门前,看着她里外忙乎,这就是当时她的男友麦,按现在的话讲,一个典型的高富帅,高和帅是显而易见的,之所以还能称得上富,是源于他当时的工作岗位整天在野外,每月有令我们这些办公室“白领”羡慕的补贴。再后来,记不清具体时间和原因了,我们从熟悉到来往密切,再不用为馋一口川菜而偷咽口水了,谭在麦不在身边的时候也时常到我们这里蹭吃蹭喝的。过了一年,我女朋友也是现在的老婆毕业来到了我们单位,在未经领导允许下,理所当然地和谭住在一间宿舍。那个年代,但凡有点权力的部门都可以滥用职权的,所以我清晰地记得一次单位保卫部门夜查单身宿舍,理由是查赌和有无寄宿人员,在大多数人都睡眼惺松地起床开门迎接检查时,唯有她俩坚持要看人家证件才开门而引发冲突,事后保卫科长告诉我,他干这行多年,头一次栽在两个小姑娘手里,实在没面子。

(在温哥华,我为麦和两个女人合影时,他非要站在中间位置。麦的头发也白了许多,原本俊朗的脸也变得日趋慈祥)
加拿大十日之一:序
16 后来我们先后结婚,两家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麦是个很有个性的人,遇见喜欢的朋友能倾其所有,碰上看不上的人则恼从心头起,甚至连敬而远之都做不到,不上前批判一番很是难以告慰自己。这一点,我和他很相像但我自认为比他还要含蓄一些。他更是个有才华很会生活的人,工作上靠着能力和勤奋早已站稳脚跟,回到家又能拳打脚踢洗衣做饭,这一点,我必须钦佩他,但智商不足实在学习不来。谭自称马大哈,在我看来再贴切不过,直至现在还能经常看到她里里外外楼上楼下地寻找放忘了位置的钥匙手机之类的,但我没明白,她为啥在安排工作时却能有条不紊、周密细致。一对儿都是嘴不饶人喜欢纠缠细节的主儿,快20年了还一直沉浸在整天指责斗嘴里,却又幸福地不离不弃,邪门了!

(麦上班以后,轮到我有机会跟两个女人合影了,于是我也站在了中间)
加拿大十日之一:序

对了,必须感谢一下哈利法克斯的好友刘老师,为我顺利通过签证做了大量工作,准备了几乎所有的文字资料。可惜时间有限且赶上他正在国内,没有前去访问。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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