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没有白坐的黑牢 李敖
(2016-07-07 08:57:03)分类: 李敖对话录 |
李敖笑傲江湖又来了!
我曾经说我是先知者,别人不知道的我先知道,然后呢,我把我知道的事情写出来,或者讲出来,很多人不信,结果证明我的预言成真。
前一阵子我批评马英九,马英九还在做法务部长的时候,我批评小马哥,我说他不懂得管理监狱,监狱要出事情。果然我们看到了,新竹少年监狱发生了暴动,果然就出了事情。请大家回忆回忆看,我要用我的历史方法,为什么用历史的方法呢?因为他暴动不是偶然的,这不是第一次暴动啊,以前暴动过两次,都跟李敖有关系,为什么呢?请大家看我的书面的记录:新竹少年监狱三次暴动,第一次,注意啊,1982年3月8日,在我李敖出狱以后26天,第一次暴动;第二次暴动,1982年3月29日,同一个3月,同年同一个3月,就是李敖出狱后47天,第二次暴动;现在1996年11月19日,这个只是第三次暴动。
我在1982年2月10日出狱,出狱的时候呢,我就开始,出狱3、4个小时以后,我就招待记者,就公布了一个几万字的文章,一个调查报告,叫做《天下没有白坐的黑牢》,就揭发了台湾监狱的黑暗,这篇文章当然立刻轰动。当时我这个台北监狱,也就是台北的看守所,他们在土城。放我出来的时候,他们彻底搜查我写的东西,他意思就是说,你李敖在牢里写好了,你写好了,你写了之后,他在那个门上有个眼睛,偷看我在里面,他就你写好了,写了出来以后,我们给你检查,给你没收,所以他们不在乎,让我写。殊不知啊,我写了两种东西,一种就写监狱里面黑暗的,这种东西我随写随手就托里面的我一个难友,很有办法的,他叫石柏苍,现在是有名的土地代书,我的好朋友,他想办法给我寄走了,所以我随写随寄走。另外呢,我也写了一本书,是讲读书笔记的,讲古典的、讲历史的读书笔记的。写了很多以后,等我出狱的时候,他们就拿到了我这本读书笔记去检查,一看啊,这没问题啊,立刻就放出来了。我出狱以后,然后招待记者,就把我寄出来,石柏苍帮我寄出来的这些东西,立刻集合,立刻把它影印出来,招待记者散发了,就是我这篇几万字的著作《天下没有白坐的黑牢》,我讲到监狱黑暗跟如何解决这些黑暗的种种问题。
这篇文章出来以后,立刻不但是台湾在流传吶,台湾的这个监狱也进去了,有很多人看到了。然后这个文章就被偷运到了新竹少年监狱,新竹少年监狱就发生了暴动,台北看守所也发生了越狱事件。那个时候呀,在没发生的时候,立法院一个管司法委员会的老贼,叫做温士源,他疾呼,大声疾呼,“阻止李敖英雄形象流传”,这个后一个星期,就发生了新竹少年监狱的暴动。换句话说,这老贼眼光还是很敏锐的,他在立法院大声疾呼,李敖出了狱,他还这么神气,讲这些事情,我们要把他阻止。来不及了,新竹少年监狱发生了暴动。
当时的法务部监所司副司长,他的名字叫做王济中。他公开谈话说,“台北看守所的犯人的越狱,新竹少年监狱的暴动,都是受了李敖的影响!”这不是我自己吹牛啊,这是法务部监所司副司长王济中的谈话。
为什么发生这个暴动?少年人血气方刚都没有错,可是为什么发生这个暴动?就是监狱里面有一个标准,叫做“最低处遇”。注意喔,这四个字请大家特别记得,什么叫做“最低处遇”啊?就是你关我我坐牢,你要给我一个最低的待遇的标准,什么叫做最低标准呢?譬如说,你每天要给我三顿饭吃,对不对,不能不给我三顿饭吃的,你不给我饭吃,我饿死了,是不是;每天要给我水喝,这是最低标准;你给我空间能够躺下来睡,这最低标准;注意啊,这最低标准,这最低处遇啊,过去台湾国民党的伪政府没有退出联合国以前,是在联合国的规约里面签字的,最低处遇是国际标准的,要求全世界的监狱都要符合这个标准,不管你什么哪一个国家,你要给最低的待遇给这些囚犯。可是国民党始终做不到这一点,在监狱里面,没有办法给囚犯或者给少年犯最低处遇。你没给他最低处遇,理论上你就不能关他,因为按照我们的监狱行刑法,他规定的很清楚啊,我关你的目的是要教化你,是把你是坏人,做了坏事,到监狱里面来,我要给你洗心革面,我要你重新做人,我要给你上课,要给你教育,要给你感化,然后呢,要给你学习技能,然后呢,你出狱以后,你可以变成好人,可以重新适应这个社会。所以监狱行刑法里面规定的很多,很清楚要上多少课,这个看多少书,做多少工,规定的很清楚。可是国民党的监狱里面不这样子,他做不到这一点。
这变成什么呢?这变成两类,一类呢就拼命让你做工,把你赶到工厂去做工了;一类呢,就把你关在押房里面不许你动,不但不许动,还不许生病。要生病呀,可以,好比一个房间里面关了十个人,有五个人生病了,对不起,不可以全部出来看病,那人太多了,我们没办法看,怎么样呢?派代表,看病还要派代表,十个人里面五个人生病了,那可能只能派两个代表或一个代表出来看病,那其它四个人或者三个人不许看病,台湾的监狱是这样子黑暗的。换句话说,在这时候没办法去教化你,也没办法去改变你,囚犯呢在牢里面是变成越坐越火气大、越学越坏,因为没有好的教育。
所谓教育什么呢?所谓教育原来什么呢?原来也不过是十天半个月搞来一个传教的,大家坐出来,坐在地下,然后牧师讲几段话。过了几天,又搞出来,大家坐那里,一个佛教徒劝你信佛。这叫什么教化呢?这就算了,这教化了,至于上课呀,鬼都没有。所以没有按照固定的比例的时间,给这些囚犯去上课、去教化,使他改过迁善,而整个呢我讲过,一般就整天二十四小时关在笼子里面,另外呢白天一部分人跑去做工。所以做工不算是虐待,注意哦!是优待,因为你不做工的话,整天关在笼子里面也很苦啊,所以呢很多人愿意做工。愿意做工呢,就开始整你了,看到没有,新竹少年监狱就发生这个情况了,让你拼命做工,做不完还要做,做不完还要做,拼命榨取你的青春和劳力。那做什么工呢?如果做了工以后,我出去以后可以进入社会,那么现在我学会了,好比说我学会了印刷,我出去做印刷业,也算有学得一技之长,这牢也没白坐呀。现在看到没有,谢启大去了新竹少年监狱,一看啊,说他们还在搞这铅字,排版的时候捡铅子。现在已经没有人在用铅字,我们现在印书都用打字了,他们还用铅字来排版。铅字排版以后,出了社会以后,那我只会铅字排版,那铅字排版你找职业都找不到。换句话说,还用这样落伍的技术训练来训练这些囚犯,训练这些小男生,请问那里达得到教化的目的呢?那里达得到这种学习技能,将来可以进入社会,可以谋得个人生活的本领呢?
所以我说这个监狱完全是假的,这个关人是假的。可是你不能给人家最低处遇的时候,理论上你就不能关他,这么样的关他,因为关了以后呢,是非常不人道的,因为你对他要求过多,他所拿到的太少,偶发事件发生的时候,就会发生暴动,就会发生越狱。
大家注意啊,养成越狱的习惯的时候,不是说我现在牢我坐了五年,现在坐了四年半了,五年牢我坐了四年半了,还有半年我就不跑了,因为我还有坐半年就走了,没有的事情。有越狱的机会,还有五天出狱他也要跑。大家不了解囚犯的心理,囚犯有很多奇怪的心理,就跟很多这种低层社会的人,他们有很多心理呀,是外面人所不了解的。越狱的人吶,他目的就是跑,跑了以后什么结果他不考虑的,就是跑。就好像小偷一样,那些小偷的囚犯,他偷了你一把刀,好了,今天出来偷了以后,可以卖这把刀,明天可以卖200块,今天出来以后可能卖50块。嘿,今天就卖,50块,不等明天,没有明天,就在今夜,我们今天就卖掉了,没有明天,他不管明天的,今天50块就卖。这种心理就是贼的心理,小偷的心理,外面人不会了解,为什么你这样短视呢?他就这样短视,只顾眼前不管明天的。
好了,现在我们再看,这很多的司法界跟监狱界的这些内幕,不是我们这种坐过牢的人,或者坐牢而观察又深入的人,不但要观察深入,还有我们好朋友像石柏苍先生这样帮我们,搜集资料的这种人像我李敖这样的人,不会全面的了解这个问题。譬如说,我们里面一句俗话,在中国古代有一句俗话,这句俗话叫做“贼咬一口烂三分”。什么意思呀?就是你这个贼,他自己被抓到了,他咬你一口,说你也是贼,你跟他同党。肉被咬了以后,这个肉会烂掉,他咬你一口,这个肉,这不是真的咬一口,他是咬你一个罪名来咬你的。可是我们具体的说法,用具体来表达抽象,这个具体的啊,咬你一口,这个肉会有三分肉都烂掉。什么意思啊?贼咬你最狠,你被贼咬了,你最难脱身的。什么意思啊?就是小偷说你是小偷,然后警察把你抓去了,他认为你是小偷,为什么不说别人呢?为什么说你呢?所以你是小偷。像过去我讲过,我被抓起来以后,原来是彭明敏先生咬我,他说我是台独分子,在海外,我们讲过,公布了我家里的照片,说我是台湾秘密盟员。警备总部像吴彰炯,这些又邀功的这些少将们,这些国民党的101忠狗,这些走狗们,他们为什么相信呢?就是彭明敏咬你啊!谢聪敏咬你啊!他们是台独分子啊,他们为什么不说我吴彰炯是台独分子呢?为什么说你李敖是呢?可见你李敖就是。这叫做“贼咬一口烂三分”,这是最可怕的一种咬法。
可是呢,在某一些场合之内,这种咬法也不完全不成立。因为呢,他是当事人的一个咬你,尤其当事人做了秘密记录以后,这个证据力就很强了。我举个例子,现在台湾,譬如说警察办了很多案子,或者破获了很多案子,怎么样证明官吏或者管区警察拿红包呢?拿红包警察会给你签写字据吗?不会的。警察有一个笑话,也是我认识的,间接认识的一个警察告诉我的故事,他说有一次一个老百姓来给一个张三,一个警察张三,送红包。他红包带来以后,一看呢,警察局里面很多人,这个老百姓就不太好意思,就跟这个警察讲说:“我们到外面来。”意思到外面来,我给你红包啦。这警察忽然大喊一声,说:“我们明人不做暗事!你现在给我嘛!不要偷偷摸摸的。”就有这么妙的一个故事。什么意思呢?就是警察拿红包啊,已经变成公开的事情了,他在他的警察局里面公开拿,他不需要偷偷摸摸拿。可是拿了以后,他会给你写字据吗?写收据吗?当然不会的,所以变成你知道我知道而已。别的警察知道,别的警察知道,他也不会讲啊,因为你讲了我,我也会讲你啊,所以这个事情没有人知道。可是现在我们发现,一破获了,好比说台北市警局三分局还是几分局,警察拿了红包,我们什么办法来知道的呢?就是调查局的这些人员去查到当事人的保险箱,打开一看,哦!有个账本,账本里面说我给三分局张三警察多少钱,李四过节多少钱,王五多少钱,有个清单,然后根据这个清单就把你们警察送到法院,全部起诉,贪污。那警察说:“他的账本里面说我贪污,怎么证明我贪污呢?我没有承认啊!”不管你,现在台湾的证据法则就是这样子,他既然在账本里说了有你,给了你钱,你就拿到了,为什么呢?他账本不是写来检举你的,他们自己私下里偷着写的账本,因为他钱花了,给的给,好多人红包,他有个记录,等于他的日记一样,他自己写下来之后,他不是要给我们调查局看的。可是呢,在阴错阳差的时候,这个账本被我们抄到了,被我们搜索出来了,所以这个证据力是最强的。
就好像这次发生的谢长廷的这个案子,就看到了,账本没出来以前,大家注意没有,谢长廷说我跟他们,我们夫妻跟宋七力他们没有任何的财务来往。可是当账本被发现以后,谢长廷就不能不改口,说我们有来往,我们替他垫过钱,垫了三百万印书。看到没有,就账本出来了,他账本为什么写你呢?因为你跟他有关系。可是账本写你不是要害你,因为他写给他自己看的,只是不小心或者阴错阳差被我们抄到了。所以大家看到了,凡是破案的都是根据单方面的一个账本,就把警察们一个一个起诉,把公务员一个一个起诉。换句话说,根据的就是账本。
现在有一个笑话出现,大家看,在11月19号的《中国时报》上,一个消息出现了,说“民进党的省议员林锡耀昨天在省议会表示,四汴头抽水站工程弊案的关键人物钟太郎,曾在案发以后,交代他的陈姓女友找其司法界友人协助善后,而此人就是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林天麟。”怎么证明林天麟呢?因为“钟太郎在案发后潜逃到日本会晤他的陈姓女友时,交给她的一张关键性纸条。林锡耀表示,该纸条上有三个人的名字及联络电话,其中一个人就是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林天麟。”看到没有,这是11月19号报纸上大消息,“省议员林锡耀说:钟太郎司法界友人为林天麟”,林天麟呢,就是台北地检署的主任检察官。
第二天呢,我们看到林天麟的谈话了,“主任检察官林天麟说:与钟太郎只是球友”,打球的朋友。他说呢,他是“八十四年4、5月间前往‘东方’高尔夫球场打球时,结识了钟太郎,钟太郎的公司离他的住处很近,再加上他并未开车,相约打球时,大都是钟太郎驾车接他到球场,惟双方从未交谈过任何有关工程的事务。”然后呢他解释,“至于名字出现在钟太郎交给女友的纸条中一事,林天麟表示,钟太郎写给女友的纸条里,虽然有他的名字,但是钟太郎的女友并没有真的找过他,怎么可以据此说他卷入四汴头抽水站新建工程舞弊案呢?”
大家看,这就是有趣的例子。到底你检察官林天麟有没有介入这个案子?没有关系,他为什么他条子里面,一个秘密的纸条交给他女朋友,上面三个人名,其中有你呢?为什么请你帮他忙呢?如果你跟他没有这个深交,他为什么写这个秘密条子呢?注意啊,他秘密条子不是给你看的,也不是给警察看的,也不是给调查局看的,他不是检举你呀,他是跑到日本偷偷摸摸塞给他的女朋友看的,是他们自己极机密的文件,这里面有你的名字呀,希望你帮忙啊,那怎么说跟你没有关系呢?那你说我跟他没有关系,那林天麟说我跟钟太郎没有关系,那么现在你也承认了,承认了你去打高尔夫球。注意喔!一个检察官以他们的待遇,居然有钱打高尔夫球,注意啊!打高尔夫球。然后呢,打高尔夫球所以认识了钟太郎,你自己林天麟检察官没有开车也没有车,然后约好了每次打球他开车载你去。请问你跟他是什么关系,他对你这么好,每次开车替你服务,每次来接送你。所以根据常识的判断,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林天麟跟锺太郎的交情呀,“非比寻常”。
请问,照了你林天麟这个逻辑,干我什么事情啊!他给他女朋友写个纸条上面写了我的名字,怎么就跟我有关呢?那所有的你们过去检察官把这些警察们起诉,根据的什么啊?根据的就是张三的一个账本嘛,张三账本说了给李四这个警察多少钱、王五警察多少钱,就根据他的账本,你们就有罪,就构成贪污,那就是证据,他不写别人就只写你,那就是证据。换句话说,过去检察官起诉了那么多的警察,说他们贪污,起诉了那么多的公务员,说他们贪污,所根据的罪状,所根据的证据,就是这种证据!就是跟你有关系的人他出了纰漏,他的账本被发现了,他的字条纸条被发现了,说有你,就是根据这个。今天你林天麟说跟他没有关系,请问你们如果这个理论会成立的话,过去检察官起诉过那么多的警察,起诉过那么多的公务员,都应该不成立的。
我们可以说,从严格的证据法则来看,这种证据法则是薄弱的,可是台湾的求证方法一直是这种方法啊,什么方法呢?我们等于是孔子方法,就春秋方法,春秋乱臣贼子,我孔子说你乱臣贼子,你心里明白,你是,我没有说错你,证据呀,证据可能不是很完整,可是我没有说错你,我没有诬赖你。所以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这个林天麟检察官到底你有没有涉案?如果用你们过去地检处所起诉别人的所认定的证据标准,这个证据你林天麟躲不掉的。为什么你李敖花那么多时间说林天麟呢?林天麟就是在秦孝仪告我李敖,说诽谤他的时候,告到地检处。林天麟传我去,可是我要跟秦孝仪对质呀,他说我诽谤他,当面对对看嘛。林天麟不让秦孝仪跟我见面,单方面就把我起诉,当然地方法院判我无罪。可是这种检察官,这样子轻易把别人起诉的一个检察官,今天他涉案了,被我李敖看到了,我当然关心呀。哦!原来你这个主任检察官是这样,当时是那样子不让我们对质,不让我跟秦孝仪对质就把我起诉,这样草率的轻易的把别人起诉,起诉以后我到地方法院,就判无罪。现在轮到你了,我请问,你们的台北的地方法院检察署,你们的检察官,你们要不要把你们的主任检察官起诉,按照你们过去一贯认定的证据法则,要不要起诉。如果你们不起诉,我就要追问现在法务部长,你们在干什么?现在整个的法律系统是不是发生了问题,因为你们的主任检察官现在都出了纰漏。
我今天呢就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把这个故事啊,把这事件呢特别提出来,逼问法务部或者台湾的检察系统,你们怎么样面对林天麟的事件,我们会看后续的动作,我来继续评论你们。
今天呢,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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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说我是先知者,别人不知道的我先知道,然后呢,我把我知道的事情写出来,或者讲出来,很多人不信,结果证明我的预言成真。
前一阵子我批评马英九,马英九还在做法务部长的时候,我批评小马哥,我说他不懂得管理监狱,监狱要出事情。果然我们看到了,新竹少年监狱发生了暴动,果然就出了事情。请大家回忆回忆看,我要用我的历史方法,为什么用历史的方法呢?因为他暴动不是偶然的,这不是第一次暴动啊,以前暴动过两次,都跟李敖有关系,为什么呢?请大家看我的书面的记录:新竹少年监狱三次暴动,第一次,注意啊,1982年3月8日,在我李敖出狱以后26天,第一次暴动;第二次暴动,1982年3月29日,同一个3月,同年同一个3月,就是李敖出狱后47天,第二次暴动;现在1996年11月19日,这个只是第三次暴动。
我在1982年2月10日出狱,出狱的时候呢,我就开始,出狱3、4个小时以后,我就招待记者,就公布了一个几万字的文章,一个调查报告,叫做《天下没有白坐的黑牢》,就揭发了台湾监狱的黑暗,这篇文章当然立刻轰动。当时我这个台北监狱,也就是台北的看守所,他们在土城。放我出来的时候,他们彻底搜查我写的东西,他意思就是说,你李敖在牢里写好了,你写好了,你写了之后,他在那个门上有个眼睛,偷看我在里面,他就你写好了,写了出来以后,我们给你检查,给你没收,所以他们不在乎,让我写。殊不知啊,我写了两种东西,一种就写监狱里面黑暗的,这种东西我随写随手就托里面的我一个难友,很有办法的,他叫石柏苍,现在是有名的土地代书,我的好朋友,他想办法给我寄走了,所以我随写随寄走。另外呢,我也写了一本书,是讲读书笔记的,讲古典的、讲历史的读书笔记的。写了很多以后,等我出狱的时候,他们就拿到了我这本读书笔记去检查,一看啊,这没问题啊,立刻就放出来了。我出狱以后,然后招待记者,就把我寄出来,石柏苍帮我寄出来的这些东西,立刻集合,立刻把它影印出来,招待记者散发了,就是我这篇几万字的著作《天下没有白坐的黑牢》,我讲到监狱黑暗跟如何解决这些黑暗的种种问题。
这篇文章出来以后,立刻不但是台湾在流传吶,台湾的这个监狱也进去了,有很多人看到了。然后这个文章就被偷运到了新竹少年监狱,新竹少年监狱就发生了暴动,台北看守所也发生了越狱事件。那个时候呀,在没发生的时候,立法院一个管司法委员会的老贼,叫做温士源,他疾呼,大声疾呼,“阻止李敖英雄形象流传”,这个后一个星期,就发生了新竹少年监狱的暴动。换句话说,这老贼眼光还是很敏锐的,他在立法院大声疾呼,李敖出了狱,他还这么神气,讲这些事情,我们要把他阻止。来不及了,新竹少年监狱发生了暴动。
当时的法务部监所司副司长,他的名字叫做王济中。他公开谈话说,“台北看守所的犯人的越狱,新竹少年监狱的暴动,都是受了李敖的影响!”这不是我自己吹牛啊,这是法务部监所司副司长王济中的谈话。
为什么发生这个暴动?少年人血气方刚都没有错,可是为什么发生这个暴动?就是监狱里面有一个标准,叫做“最低处遇”。注意喔,这四个字请大家特别记得,什么叫做“最低处遇”啊?就是你关我我坐牢,你要给我一个最低的待遇的标准,什么叫做最低标准呢?譬如说,你每天要给我三顿饭吃,对不对,不能不给我三顿饭吃的,你不给我饭吃,我饿死了,是不是;每天要给我水喝,这是最低标准;你给我空间能够躺下来睡,这最低标准;注意啊,这最低标准,这最低处遇啊,过去台湾国民党的伪政府没有退出联合国以前,是在联合国的规约里面签字的,最低处遇是国际标准的,要求全世界的监狱都要符合这个标准,不管你什么哪一个国家,你要给最低的待遇给这些囚犯。可是国民党始终做不到这一点,在监狱里面,没有办法给囚犯或者给少年犯最低处遇。你没给他最低处遇,理论上你就不能关他,因为按照我们的监狱行刑法,他规定的很清楚啊,我关你的目的是要教化你,是把你是坏人,做了坏事,到监狱里面来,我要给你洗心革面,我要你重新做人,我要给你上课,要给你教育,要给你感化,然后呢,要给你学习技能,然后呢,你出狱以后,你可以变成好人,可以重新适应这个社会。所以监狱行刑法里面规定的很多,很清楚要上多少课,这个看多少书,做多少工,规定的很清楚。可是国民党的监狱里面不这样子,他做不到这一点。
这变成什么呢?这变成两类,一类呢就拼命让你做工,把你赶到工厂去做工了;一类呢,就把你关在押房里面不许你动,不但不许动,还不许生病。要生病呀,可以,好比一个房间里面关了十个人,有五个人生病了,对不起,不可以全部出来看病,那人太多了,我们没办法看,怎么样呢?派代表,看病还要派代表,十个人里面五个人生病了,那可能只能派两个代表或一个代表出来看病,那其它四个人或者三个人不许看病,台湾的监狱是这样子黑暗的。换句话说,在这时候没办法去教化你,也没办法去改变你,囚犯呢在牢里面是变成越坐越火气大、越学越坏,因为没有好的教育。
所谓教育什么呢?所谓教育原来什么呢?原来也不过是十天半个月搞来一个传教的,大家坐出来,坐在地下,然后牧师讲几段话。过了几天,又搞出来,大家坐那里,一个佛教徒劝你信佛。这叫什么教化呢?这就算了,这教化了,至于上课呀,鬼都没有。所以没有按照固定的比例的时间,给这些囚犯去上课、去教化,使他改过迁善,而整个呢我讲过,一般就整天二十四小时关在笼子里面,另外呢白天一部分人跑去做工。所以做工不算是虐待,注意哦!是优待,因为你不做工的话,整天关在笼子里面也很苦啊,所以呢很多人愿意做工。愿意做工呢,就开始整你了,看到没有,新竹少年监狱就发生这个情况了,让你拼命做工,做不完还要做,做不完还要做,拼命榨取你的青春和劳力。那做什么工呢?如果做了工以后,我出去以后可以进入社会,那么现在我学会了,好比说我学会了印刷,我出去做印刷业,也算有学得一技之长,这牢也没白坐呀。现在看到没有,谢启大去了新竹少年监狱,一看啊,说他们还在搞这铅字,排版的时候捡铅子。现在已经没有人在用铅字,我们现在印书都用打字了,他们还用铅字来排版。铅字排版以后,出了社会以后,那我只会铅字排版,那铅字排版你找职业都找不到。换句话说,还用这样落伍的技术训练来训练这些囚犯,训练这些小男生,请问那里达得到教化的目的呢?那里达得到这种学习技能,将来可以进入社会,可以谋得个人生活的本领呢?
所以我说这个监狱完全是假的,这个关人是假的。可是你不能给人家最低处遇的时候,理论上你就不能关他,这么样的关他,因为关了以后呢,是非常不人道的,因为你对他要求过多,他所拿到的太少,偶发事件发生的时候,就会发生暴动,就会发生越狱。
大家注意啊,养成越狱的习惯的时候,不是说我现在牢我坐了五年,现在坐了四年半了,五年牢我坐了四年半了,还有半年我就不跑了,因为我还有坐半年就走了,没有的事情。有越狱的机会,还有五天出狱他也要跑。大家不了解囚犯的心理,囚犯有很多奇怪的心理,就跟很多这种低层社会的人,他们有很多心理呀,是外面人所不了解的。越狱的人吶,他目的就是跑,跑了以后什么结果他不考虑的,就是跑。就好像小偷一样,那些小偷的囚犯,他偷了你一把刀,好了,今天出来偷了以后,可以卖这把刀,明天可以卖200块,今天出来以后可能卖50块。嘿,今天就卖,50块,不等明天,没有明天,就在今夜,我们今天就卖掉了,没有明天,他不管明天的,今天50块就卖。这种心理就是贼的心理,小偷的心理,外面人不会了解,为什么你这样短视呢?他就这样短视,只顾眼前不管明天的。
好了,现在我们再看,这很多的司法界跟监狱界的这些内幕,不是我们这种坐过牢的人,或者坐牢而观察又深入的人,不但要观察深入,还有我们好朋友像石柏苍先生这样帮我们,搜集资料的这种人像我李敖这样的人,不会全面的了解这个问题。譬如说,我们里面一句俗话,在中国古代有一句俗话,这句俗话叫做“贼咬一口烂三分”。什么意思呀?就是你这个贼,他自己被抓到了,他咬你一口,说你也是贼,你跟他同党。肉被咬了以后,这个肉会烂掉,他咬你一口,这个肉,这不是真的咬一口,他是咬你一个罪名来咬你的。可是我们具体的说法,用具体来表达抽象,这个具体的啊,咬你一口,这个肉会有三分肉都烂掉。什么意思啊?贼咬你最狠,你被贼咬了,你最难脱身的。什么意思啊?就是小偷说你是小偷,然后警察把你抓去了,他认为你是小偷,为什么不说别人呢?为什么说你呢?所以你是小偷。像过去我讲过,我被抓起来以后,原来是彭明敏先生咬我,他说我是台独分子,在海外,我们讲过,公布了我家里的照片,说我是台湾秘密盟员。警备总部像吴彰炯,这些又邀功的这些少将们,这些国民党的101忠狗,这些走狗们,他们为什么相信呢?就是彭明敏咬你啊!谢聪敏咬你啊!他们是台独分子啊,他们为什么不说我吴彰炯是台独分子呢?为什么说你李敖是呢?可见你李敖就是。这叫做“贼咬一口烂三分”,这是最可怕的一种咬法。
可是呢,在某一些场合之内,这种咬法也不完全不成立。因为呢,他是当事人的一个咬你,尤其当事人做了秘密记录以后,这个证据力就很强了。我举个例子,现在台湾,譬如说警察办了很多案子,或者破获了很多案子,怎么样证明官吏或者管区警察拿红包呢?拿红包警察会给你签写字据吗?不会的。警察有一个笑话,也是我认识的,间接认识的一个警察告诉我的故事,他说有一次一个老百姓来给一个张三,一个警察张三,送红包。他红包带来以后,一看呢,警察局里面很多人,这个老百姓就不太好意思,就跟这个警察讲说:“我们到外面来。”意思到外面来,我给你红包啦。这警察忽然大喊一声,说:“我们明人不做暗事!你现在给我嘛!不要偷偷摸摸的。”就有这么妙的一个故事。什么意思呢?就是警察拿红包啊,已经变成公开的事情了,他在他的警察局里面公开拿,他不需要偷偷摸摸拿。可是拿了以后,他会给你写字据吗?写收据吗?当然不会的,所以变成你知道我知道而已。别的警察知道,别的警察知道,他也不会讲啊,因为你讲了我,我也会讲你啊,所以这个事情没有人知道。可是现在我们发现,一破获了,好比说台北市警局三分局还是几分局,警察拿了红包,我们什么办法来知道的呢?就是调查局的这些人员去查到当事人的保险箱,打开一看,哦!有个账本,账本里面说我给三分局张三警察多少钱,李四过节多少钱,王五多少钱,有个清单,然后根据这个清单就把你们警察送到法院,全部起诉,贪污。那警察说:“他的账本里面说我贪污,怎么证明我贪污呢?我没有承认啊!”不管你,现在台湾的证据法则就是这样子,他既然在账本里说了有你,给了你钱,你就拿到了,为什么呢?他账本不是写来检举你的,他们自己私下里偷着写的账本,因为他钱花了,给的给,好多人红包,他有个记录,等于他的日记一样,他自己写下来之后,他不是要给我们调查局看的。可是呢,在阴错阳差的时候,这个账本被我们抄到了,被我们搜索出来了,所以这个证据力是最强的。
就好像这次发生的谢长廷的这个案子,就看到了,账本没出来以前,大家注意没有,谢长廷说我跟他们,我们夫妻跟宋七力他们没有任何的财务来往。可是当账本被发现以后,谢长廷就不能不改口,说我们有来往,我们替他垫过钱,垫了三百万印书。看到没有,就账本出来了,他账本为什么写你呢?因为你跟他有关系。可是账本写你不是要害你,因为他写给他自己看的,只是不小心或者阴错阳差被我们抄到了。所以大家看到了,凡是破案的都是根据单方面的一个账本,就把警察们一个一个起诉,把公务员一个一个起诉。换句话说,根据的就是账本。
现在有一个笑话出现,大家看,在11月19号的《中国时报》上,一个消息出现了,说“民进党的省议员林锡耀昨天在省议会表示,四汴头抽水站工程弊案的关键人物钟太郎,曾在案发以后,交代他的陈姓女友找其司法界友人协助善后,而此人就是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林天麟。”怎么证明林天麟呢?因为“钟太郎在案发后潜逃到日本会晤他的陈姓女友时,交给她的一张关键性纸条。林锡耀表示,该纸条上有三个人的名字及联络电话,其中一个人就是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林天麟。”看到没有,这是11月19号报纸上大消息,“省议员林锡耀说:钟太郎司法界友人为林天麟”,林天麟呢,就是台北地检署的主任检察官。
第二天呢,我们看到林天麟的谈话了,“主任检察官林天麟说:与钟太郎只是球友”,打球的朋友。他说呢,他是“八十四年4、5月间前往‘东方’高尔夫球场打球时,结识了钟太郎,钟太郎的公司离他的住处很近,再加上他并未开车,相约打球时,大都是钟太郎驾车接他到球场,惟双方从未交谈过任何有关工程的事务。”然后呢他解释,“至于名字出现在钟太郎交给女友的纸条中一事,林天麟表示,钟太郎写给女友的纸条里,虽然有他的名字,但是钟太郎的女友并没有真的找过他,怎么可以据此说他卷入四汴头抽水站新建工程舞弊案呢?”
大家看,这就是有趣的例子。到底你检察官林天麟有没有介入这个案子?没有关系,他为什么他条子里面,一个秘密的纸条交给他女朋友,上面三个人名,其中有你呢?为什么请你帮他忙呢?如果你跟他没有这个深交,他为什么写这个秘密条子呢?注意啊,他秘密条子不是给你看的,也不是给警察看的,也不是给调查局看的,他不是检举你呀,他是跑到日本偷偷摸摸塞给他的女朋友看的,是他们自己极机密的文件,这里面有你的名字呀,希望你帮忙啊,那怎么说跟你没有关系呢?那你说我跟他没有关系,那林天麟说我跟钟太郎没有关系,那么现在你也承认了,承认了你去打高尔夫球。注意喔!一个检察官以他们的待遇,居然有钱打高尔夫球,注意啊!打高尔夫球。然后呢,打高尔夫球所以认识了钟太郎,你自己林天麟检察官没有开车也没有车,然后约好了每次打球他开车载你去。请问你跟他是什么关系,他对你这么好,每次开车替你服务,每次来接送你。所以根据常识的判断,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林天麟跟锺太郎的交情呀,“非比寻常”。
请问,照了你林天麟这个逻辑,干我什么事情啊!他给他女朋友写个纸条上面写了我的名字,怎么就跟我有关呢?那所有的你们过去检察官把这些警察们起诉,根据的什么啊?根据的就是张三的一个账本嘛,张三账本说了给李四这个警察多少钱、王五警察多少钱,就根据他的账本,你们就有罪,就构成贪污,那就是证据,他不写别人就只写你,那就是证据。换句话说,过去检察官起诉了那么多的警察,说他们贪污,起诉了那么多的公务员,说他们贪污,所根据的罪状,所根据的证据,就是这种证据!就是跟你有关系的人他出了纰漏,他的账本被发现了,他的字条纸条被发现了,说有你,就是根据这个。今天你林天麟说跟他没有关系,请问你们如果这个理论会成立的话,过去检察官起诉过那么多的警察,起诉过那么多的公务员,都应该不成立的。
我们可以说,从严格的证据法则来看,这种证据法则是薄弱的,可是台湾的求证方法一直是这种方法啊,什么方法呢?我们等于是孔子方法,就春秋方法,春秋乱臣贼子,我孔子说你乱臣贼子,你心里明白,你是,我没有说错你,证据呀,证据可能不是很完整,可是我没有说错你,我没有诬赖你。所以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这个林天麟检察官到底你有没有涉案?如果用你们过去地检处所起诉别人的所认定的证据标准,这个证据你林天麟躲不掉的。为什么你李敖花那么多时间说林天麟呢?林天麟就是在秦孝仪告我李敖,说诽谤他的时候,告到地检处。林天麟传我去,可是我要跟秦孝仪对质呀,他说我诽谤他,当面对对看嘛。林天麟不让秦孝仪跟我见面,单方面就把我起诉,当然地方法院判我无罪。可是这种检察官,这样子轻易把别人起诉的一个检察官,今天他涉案了,被我李敖看到了,我当然关心呀。哦!原来你这个主任检察官是这样,当时是那样子不让我们对质,不让我跟秦孝仪对质就把我起诉,这样草率的轻易的把别人起诉,起诉以后我到地方法院,就判无罪。现在轮到你了,我请问,你们的台北的地方法院检察署,你们的检察官,你们要不要把你们的主任检察官起诉,按照你们过去一贯认定的证据法则,要不要起诉。如果你们不起诉,我就要追问现在法务部长,你们在干什么?现在整个的法律系统是不是发生了问题,因为你们的主任检察官现在都出了纰漏。
我今天呢就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把这个故事啊,把这事件呢特别提出来,逼问法务部或者台湾的检察系统,你们怎么样面对林天麟的事件,我们会看后续的动作,我来继续评论你们。
今天呢,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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