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是大势所趋

标签:
财经 |
分类: CIRCLE●理财 |
经过多次征求意见,近日,银监会对外发布修订后的《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虽然《办法》只是对可予取消和下放事项逐条梳理,并进一步完善优化了行政许可审查、批准的条件和标准,但业内人士认为,银监会松紧适度的放权,有助于商业银行进行业务创新,同时也为未来大批民营银行的进入降低了审批门槛。有专家分析,事实上早在2006年发布的原《办法》中,中资商业银行的发起人就包括境内非金融机构,就是说监管层一直同意民资设立商业银行,只不过在审批方面监管层没有松口。此次虽然只是在原《办法》基础上的修订,但是也为未来民营银行的彻底放开提供了最基础的框架支持。
而对于民营银行的盈利前景预测,不少市场人士觉得,未来民营银行中三类银行盈利前景较好,第一类是盈利模式具有差异化的银行,如果民营银行能够突破银行既有业务模式,如在消费信贷、交易型银行等方面进行创新,将会有一定的盈利空间;第二类是有一定资源禀赋的银行,它们依托于实业资源跨界竞争,核心企业在整合产业链金融资源及提供产业链金融服务上具备资源禀赋和协同效应;第三类是其他跨界的互联网金融,大量互联网平台企业在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具备协同效应。
在农业银行理财师任毅看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业向民营资本放开是大势所趋,是金融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必然选择。“我个人认为,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会伴随着两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首先是利率市场化,其次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民营资本的介入,意味着银行竞争的加剧。这一方面会使银行对存款的争夺更加激烈,从而推动利率市场化,可以预见银行的利差将会缩小。另一方面,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些经营不善的银行势必在竞争中被淘汰,也就是破产倒闭,为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就是必然的。”任毅同时认为,未来当民营银行相继涌现市场后,由于银行经营领域和经营特点的差别,个人资产较多的民众,可能要将资金分散至不同的银行,以平衡收益和风险。
此外,任毅指出,对于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传统的大银行应持有积极开放的心态。一方面,要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以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由于存在差异化,同时还可以发现与民营银行的合作机会。在一定意义上,双方的合作要大于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