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婆婆赶媳妇出门凸显新婚姻法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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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彻底改变了这一切,生生地拆开了爱情的并蒂莲,让一朵莲花(主要是女方)暴露在严寒中,濒临夭折。由于中国式的婚姻中财产的主体是房产,而房产大多是男方操办的,除非是女方特有钱买了房子,或者“裸婚”后共同奋斗,否则,婚姻中的女性始终与财产无缘。设想一下,家产全都是男人的,男人可以为所欲为,因为手中有法宝;女人除了一箱行李什么都没有,她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比应召女郎好一些,比房客还差一些,房客还不能随意被赶走,还不需要洗衣做饭带孩子。这种境遇下的女人会相信爱情吗?然而,她只有相信爱情,拚命地抓住爱情这根救命稻草,而这根稻草是不牢靠的,丈夫想什么时候放手就什么时候放手,女人不是被丈夫赶走就是自己走。
现在又多了个婆婆。说到婆婆,我想到了《孔雀东南飞》中的恶婆婆焦仲卿他妈,刘兰芝被婆婆赶走,不是因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而是因为她不能生育,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她没有房子,如果焦仲卿是入赘的,恶婆婆焦仲卿他妈就无可奈何了。幸好古代没有这样一部婚姻法,恶婆婆们还没有意识到可以借房子来治媳妇,否则,在女人没有地位的古代,婆婆就是肆无忌惮了。
而现代婆婆赶上了好时光,婆媳是对头,在以往的交锋中各有胜负,现在就很难说了,除非儿子对媳妇好,否则就有被扫地出门的危险。即使夫妻琴瑟和鸣,也架不住婆婆的唠叨,何况男人多花心,要是婆婆以房子要挟,再以隔壁美貌的罗敷女相诱,难保男人不变心。
婆婆出手让女人的希望更加渺茫。
一套房子扼杀了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