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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公务陪酒致死是英勇牺牲

(2011-05-13 11: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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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一家之言

                           镇长公务陪酒致死是英勇牺牲

     510,南通市通州三余镇副镇长王卫东入院6天,经抢救无效死亡。随着王卫东的去世,网络上出现众多帖子,称他是陪领导喝酒喝死的,“因一人喝下两瓶半茅台,导致酒精中毒死亡,其家属向政府索赔300万。自510日起,在多家网站出现通州三余镇副镇长王卫东喝酒死亡的帖子。

     特地百度了一下“工伤”的定义。工伤是指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包括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

 三公消费是我国社会的一大顽症,其中的公款吃喝更是普遍,从最基层的村、乡、镇到中央部委,几乎每天都有饭局,保守估计,一年有几千亿。公款吃喝里面大部分是接待消费,中国人崇尚礼尚往来,无论是上级来检查指导,还是同级访问交流, 都要通过饭局检验感情的深厚。所以,吃喝成了习惯,很多单位的领导基本上不在家里吃饭,有事无事都挂在饭店里。这次,真的喝挂了。

 对这位王副镇长的不幸我深表同情。说句实在话,在饭店里吃喝一开始挺新鲜,觉得什么酒都好吃,什么酒都好喝,但如果天天吃饭店,恐怕也会腻,而且饭店里炒菜的油大多是地沟油,菜也很少洗,卫生谈不上,不吃坏肚子就不错了。酒也不是好东西,喝多了就是脂肪肝和癌症。除非嘴特别馋的,没有多少人真正愿意天天海吃胡喝。

但是为什么公款吃喝这么多呢?为什么我们经常看到大腹便便的和正在大腹便便的官员满脸酒气地从饭店里出来呢?为什么这位副镇长会醉死呢?

原因大家都知道,我替大家说出来吧。

一是公款吃喝不要钱。中国人喜欢占小便宜,正所谓不吃白不吃,有好吃好喝的还不要花钱,而且也不算贪脏枉法,那么为什么不吃呢?即使饭菜不干净不卫生,喝酒顺便消了毒。

二是已经形成风气。中国一直是个农业社会,即使现在已经工业化了,其习性仍然难以改变。农业社会“吃”是头等大事,请人吃饭和被人请吃都是很有面子的事。即使是单位之间,上下级之间交往的时候,也是秉承这种习性。如果没有接待好,喝得不高兴,上级会给你小鞋穿,同级会给你脸看,下级也会给你使绊子。吃好了喝好了什么事都没有了,即使有事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坏事变好事。辩证法在酒桌上如同变魔术一样,一眨眼问题就没了,再一眨眼,眼前出现了一个金元宝。

所以,接待在每个单位都是头等大事。办公宝主任首当其冲,没有酒量最好不要当,有的单位成立专门机构,招聘特别能喝酒的负责接待。

由此看来,喝酒也是一项工作,尽管这项工作大家都反感。所以,王副镇长为了接待而喝酒致死,是死在工作岗位上,理应算工伤。而且他喝得特别英勇,一人喝下两瓶半茅台,应该授与烈士的光荣称号。

我不是讥讽,是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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