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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杀人: 人性的证明

(2010-09-16 09: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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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一家之言
         车杀人: <wbr>人性的证明

      7月份发生的一起恶性交通事故9月份才揭开盖子,隐约闻到杀人的气味。呼市环卫大妈马秀英被一辆运煤大卡车撞倒,大卡车想都没想,十几个轮子几十吨重的卡车直接从大妈身上碾过,紧跟在后面的十几辆大卡车也直接轧过,将大妈轧得东一块西一块,死无全尸。在司机看来,碾的似乎不是活人,不是一条命,而是一个稻草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草民更不仁,相互为刍狗,相互践踏。

     单说这司机。在中国,法律不允许私人持枪,司机手中的车就成了仅次于枪的危险武器了。而且有交通事故这道护身符,即使是蓄意谋杀,也少有负刑事责任。所以,车杀人的事件层出不穷。7月份郑州的失恋女司机在广场疯狂碾杀乘凉的农民工;9月份江苏宝马男前后三四次倒车碾杀被他撞倒的小男孩;还有这次的运煤车。

     这些司机平时非大奸大恶,非贪官污吏。然而,就是这些平常的小老百姓杀起人来如同恶魔一般,眼睛都不眨一下。这足以说明千千万万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草民除了不幸,令人同情以外,也有“贱”的一面,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关于人性的善恶,古代有两个老人家PK了一回。孟子主张“人性本善”,荀子说人生来就是坏蛋,“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后生之者也。”最终孟子说不过荀子,间接地承认了“性恶”,“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

我同意荀子的说法,在我看来,人穿上衣服是人,脱掉衣服就是禽兽,没有什么两样,就是少了一些毛。所以人都不喜欢穿衣服约束着,在卧室里喜欢祼睡,在无人的水库里喜欢祼泳,在人少的大街上喜欢祼奔,暴露出一览无遗的兽性。现在更无所谓了,有点姿色的女人争着以“祼”上镜,官员们更是丢掉道德的遮羞布,赤裸上阵,露出累累的丑陋。

然而,大奸大恶贪官恶霸并非一日造就。草民百姓跟恶贯满盈看起来相隔万里,其实很近,几乎就是邻居。那个碾压环卫大妈的煤车司机,那个反复碾压小男孩的宝马男,其杀人不眨眼的行为,跟希特勒有什么两样?

在我居住的城市里,几乎隔不多久,就看到水泥搅拌车撞死人的新闻,我就亲眼看到过一回。这些搅拌车的司机为了多拉快运,多赚几个钱,已经视人命为草芥了。自己的利益就是一切,其它的统统靠边,人类自私的基因暴露无遗。

如何抑制兽性的欲望?靠自省恐怕无能为力。乱世当用重典,法律可能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然而,如果仅仅将法律当作稻草,轻轻地抽打在身上,这个世界将不再有“人”,满大街都是面露凶光,撕掉遮羞布的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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