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谁会响应陈光标的“裸捐”?

标签:
城市印象成龙人文/历史文化我记录杂谈房价慈善 |
分类: 一家之言 |

劝富人做慈善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尤其是象我等穷人发表的看法大多被富人嗤之以鼻,不发飙就是看得起你了。就是富人的代言人也会替富人愤怒:你这是仇富,有本事自己挣钱去,更有豪富或者代言人要穷人敬畏富人。中国的豪富大多认为是凭自己本事致富的,所以怎么花是自己的事,别人用不着说三道四,将钱捐给穷人还不如留给子孙。所以在中国做慈善很难,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还抠不出一个子儿,即使抠出来也可能仅仅是承诺,得到的是“诈捐”。比尔·盖茨和巴菲特准备在中国举办“慈善夜宴”,劝豪富们捐出一半财产,消息甫一传出,豪富们就躲得不见影子,吓得比尔·盖茨和巴菲特只好改口,说不要你们掏一个子儿,人来了就行,学习一下慈善文件就回家。
陈光标高调做善事让人由衷敬佩,更让人敬佩的是他的意识:能够成为富人是幸运的,但你拥有的财富绝不可以仅仅属于自己个人,你有责任为他人,为社会,多做一些事,更多地回报社会。我想要补充的是,富人的幸运就是穷人的不幸运,资源是有限的,你占有了,更多的人就会因此而贫穷。更何况富人占有资源的手段并非都是合理、合法,合乎道德,巧取豪夺的恐怕不少,贪赃枉法的也不计其数。慈善是豪富们忏悔财富“原罪”,救赎自己的最后机会。
在巨富中死去则是可耻的。这句话在中国不仅富人陌生,穷人也陌生,中国的富人和穷人都一致认为,在赤贫中死去,没有给子孙后代留下一分钱是可耻的。所以穷人们拼命挣钱,想跻身于富人的行列;富人们拚命地攒钱留给子孙。所以在中国做慈善要与“名”和“利”结合在一起,但最终还是归结“利”。豪富做慈善得不到什么利,而且露富,所以既不愿又不敢做;明星们做慈善,认识到位的不是没有,大多数恐怕是一半真心,一半为了“名利”,为了宣传,为了炒作,以至于“诈捐”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