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个动物
---也谈阎真的《沧浪之水》
我校校刊总编石红星教授向我推荐阎真的小说《沧浪之水》,要我谈一点看法.看罢石先生在博客上的评论《灵与肉》,深受启发.石先生雄才大略,才思敏捷,见解独特,其评论入木三分,一针见骨头,佩服有加。承蒙错爱,在此谈一点拙见,以搏方家一笑。
《沧浪之水》主人公的选择,使我想起了早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就已经提出过的一个哲学命题:人是什么?回答: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
这个命题,许多人至今不愿意承认,但却是严酷的事实。人也是动物,人的行为不论多么具有理性,其动物的本能都无法在“行为”中彻底消失。因而,无论人类是否自觉意识到,本能总不可避免地常常支配着人类。本能的欲念、冲动、追求,总常常成为人类行为的一个内在驱动力。在这种内驱动力的策动下,人类便有了违背社会规范的许多越轨行为。
人类的动物本性,西方自达尔文提出“适者生存”的进化论后,更多的生物学家、人类学家对这方面的问题做了更细致地研究。英国的社会生物学家道金斯认为人的行为受基因的指挥和操纵,凡是从生存竞争中生存下来获得发展的基因,总是“自私的基因”。受这种基因控制的人的行为在价值取向上总是倾向于人身的生存和发展。
或许正是因为这种本能,在西方的宗教里有“原罪”之说。圣经云:人生而有罪,是谓原罪。所以基督教教人天天忏悔,请上帝饶恕自己,饶恕自己的罪恶。在西方的文化里,浸润着一种忏悔意识。法国思想家卢梭在《忏悔录》中勇敢地暴露自己的卑鄙龌龊,忏悔自己为混一口饭吃而背叛自己的宗教信仰;俄罗斯作家托尔斯泰的《复活》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无不体现出人的灵魂煎熬和审判。西方的思想家敢于表达自己的信仰和思想,敢于把自己的罪恶暴露出来;敢于叩问自己的灵魂,把自己的灵魂亮出来给别人看。通过忏悔,得到解脱和救赎,求得心灵的安宁和和谐。这种忏悔,是作为理性的人和作为动物本能的人的一种碰撞,尽管这种碰撞可能会付出代价,甚至会头破血流。《复活》中的主人公贵族聂赫留朵夫得知曾受自己伤害的使女玛丝洛娃因为堕落被法庭审判,心灵受到了极大地震撼,义无反顾地随她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完成了心灵的自我救赎。
中国古代的哲人对人性的认识,虽然有性善论(孟子)和性恶论(荀子)之分,也都承认人的动物本能。但是在对待人性的态度上和西方迥然不同。西方文化是把动物的尾巴亮出来,然后剪掉,虽然痛,但却彻底;而我们则是把尾巴藏起来、夹起来。所以中国历代的贤哲圣者、志士仁人无不把修身养性,培养完美的人性视为治国平天下的基础。修身养性说白了就是要褪掉动物的毛,藏(夹)起动物的尾巴。这个过程是辛苦的,甚至是危险的,可能会受到尚未进化彻底的同类的伤害---大家都有尾巴,你为什么夹起来,你是异类。司马迁正是这样,想做个真正的人,想藏起尾巴,却被人割掉了睾丸。
《沧浪之水》中的主人公一开始是想褪掉毛,夹起尾巴。但是他发现毛茸茸的同类面前,是那么的另类。是那么的不合群,自然,也就一事无成。他妥协了,重新披上了皮毛,亮出了尾巴,于是得到了承认。并且在同类中出类拔萃,做了几件以前想做并没有做成的事。虽然知道自己的选择有些无奈,在人格上,在理性上未必是正确的,但却无多少忏悔,甚至有几分得意。就这样自己说服了自己,摒弃了以前的信念,而且还冠冕堂皇地掩饰了自己龌龊的灵魂。扬善而不惩恶,为尊者讳,为长者讳,为自己讳,不敢暴露,不敢拷问自己的灵魂,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中国的精英知识分子大多是在这种和而不同,和而略同中同世俗、同社会达成妥协,逐渐地改造社会,也逐渐地改造自己。妄想中国知识分子一夜之间褪掉身上的毛,变成干干净净的纯理性的人,那只能是一种意淫,一种精神自慰。
原谅、理解《沧浪之水》中的主人公吧!作为动物的人虽然已经从猿猴进化过来,虽然已经直立行走。但猴性不可能一天改掉,理性的心灵依然不能直立,人格上更多的时候依然是四条腿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