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踏事故:基层教育管理者逼疯教育部
(2009-12-09 08: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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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踏事故基层教育育才中学教育部教育 |
分类: 胡说八道 |
面对湖南湘乡育才中学踩踏事故现场的斑斑血迹,痛心疾首之余是难抑的激愤。一所有着3600多名学生的校园,其安全保障何在?这样一所学生家长趋之若鹜的所谓“名校”,居然再让其他地方曾经发生过多次的踩踏伤亡事故重演,实难理解。我们不禁要问:学校的安全制度何在?谁来监督落实?主管安全的学校领导何在?作为安全工作首要责任者的校长何在?再往上一层,当地教育局的安全管理部门是如何落实安全规程的?
我们注意到,事故发生后,官方一再强调学校的建筑从建设到使用都具有合法手续,也就是说,发生事故的楼梯是符合规定的。其实,管理不善从硬件上找原因,这种带有合理特征的荒唐事并非首次出现。曾记得2002年9月23日晚内蒙古丰镇二中的踩踏事故,21人死亡、47人受伤。当时的教育部迅即发文向全国通报这起事故,然而,舆论压力之下的教育部方寸已乱,文中竟然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少盖教学楼,多盖平房教室!一国的教育部说出这样的话,可见管理者们的黔驴技穷。
因为楼梯建设符合规定就不会发生踩踏事故?简直是滑稽透顶。数千花季少年聚集一处,无论如何都是天底下最重大的事情。我们的基层教育管理者凭着想当然的惯性思维,在落实安全规定方面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地认为不会出事,完全是失职。湘乡的踩踏事故发生后,教育局长立即被免。作为一地的教育大臣,他负有领导责任,又是受害者。领导责任即便负了,学生的生命却无法挽回。这样的例子不是一个,我们重蹈着“亡羊”后“补牢”却又“亡羊”的覆辙。充斥在管理者头脑中的侥幸、松懈、粗放、无所谓、想当然的思想,说白了就是对生命的蔑视、对责任的冷漠。这样的思想指导下的学校管理,不出事就是不正常。
200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