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看到郭道晖先生的《社会权力与当代中国社会》的讲稿,首先讲到了这些易混淆的词,深有同感,我就经常弄混。(又参考了百度百科、金山词霸)
法制:Legal System,
法律和制度,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也有人认为还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法治:Rule of
Law,法的统治,相对于人治,是指统治者通过强制性的法律来治理国政,管理社会,是良法与守法的结合。
权利:Right,公民或法人依法应享有的个人正当自主性,为道德、法律或习俗所认定为正当的利益、主张、资格、力量或自由。
权力:Power,权位、势力,指特定主体因某种优势而拥有的对社会或他人的强制力量和支配力量,包含有“支配”和“强制”之意。
郭道晖先生说:“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自己的良知,不要人云亦云,应该要有独立的思考,有错误就要改正,不要随大流起哄,不能讲偏离人民利益、偏离社会正义的话,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学者,也才能长寿。”钦佩,并祝80高龄的郭老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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