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店老板拍个视频就被罚45万,这权力咋如此的任性
(2025-07-12 14:31:15)今年3月,在山东省临沂市开饭店的张老板收到一份由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书载明,因其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拟被罚款45万元。
7月11日,张老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处罚因其饭店一道菜品“蛤蟆汤”的小视频而起。据她的说法,菜品原料为牛蛙,当地风俗一般称牛蛙为“蛤蟆”;自己不过是将记录饭店日常的小视频随手发在网上,“根本算不上广告”,却因此要被罚款45万元,这让她难以接受。
当然,在舆论的一致声讨声中,5月12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到此,这个小老板大概能睡个安稳觉啦,不至于被罚个倾家荡产。
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以前也报道过农民因为卖自己猪肉的被罚几万,小店因为卖被菜罚几万,大家已经屡见不鲜啦。让大家弄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那些权力部门,会如此的任性?难道他们是想验证那句老话“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吗?要不然就是部门经费紧张,需要广开财源才行?又或者这个月的奖金还没有凑够?任务还没有完成?反正理由有千万种,最后买单的都是普通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