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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同学的三名学生被判刑,罪有应得

(2024-12-30 14:17:03)
     杀害同学的三名学生被判刑,罪有应得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事情大家都知道,毕竟当时那么多的报道。这次的判决打破了一个惯例,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过去未成年人犯罪,不是成年人成了一道“免死金牌”,这个规定让不少问题青年逃避了惩罚,无形中助长了某些人的气焰,反正我是未成年人,你能把我怎么样?而根据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17条新增第3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次的判决,告诉那些心存侥幸的人,年龄不是免死金牌,未成年人犯罪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两个被判刑的孩子,需要去看守所好好的反省自己的行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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