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便利店偷东西被开除学籍,告公安、区政府,这算啥?
因在便利店偷了东西,张文被公安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后又被某区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复议决定,维持不予处罚决定。他同时为此事被学校开除。而张文坚持表示自己是忘记付款,而非盗窃。
9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理了这起行政诉讼案,大学生张文因不服公安机关所作不予处罚行政决定及区政府所作行政复议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近年来,不少事件让人感觉不可思议。比如偷东西的小偷告丢东西的,说因为他的追赶自己才受伤的;还有在公园偷水果的告公园管理处,说没有提醒他注意安全等等。今天有新事儿发生啦,一个大学生因为在便利店偷东西,被学校开除学籍之后,状告公安。区政府。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这些违法违规的人觉得自己有理啦?不是我不明白,是世界变化快啊!如此下去,好人怎么做啊?
一个大学生,做出如此丢人的事儿,不说好好的反省自己的过错,反而想着怎么逃避处罚,由此可见,人品真的不咋地!经常说“要先学做人,后学做事”,如果连怎么做人都搞不清楚,相信把事情交给你去做,也好不到哪里去!这个大学生这下子也算成名啦,地球人都知道是个小偷啦!不过也许坏事也能变好事也未可知,说不定靠这个能当个网红也有可能,毕竟树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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