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140万工资罚款2000块,这是罚还是纵容?
倘使对于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词,不发一矢,而但像“弱者”唠叨不修,则纵使他如何义形于色,我也不能不说——我真也忍不住啦——他其实乃是杀人者的帮凶而已。
--------------------------------鲁迅《论秦理斋夫人事》
近日,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发布一则处罚双公示信息,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二局”)因下属分包单位拖欠53名工人工资共计1402600元未支付,经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先行清偿后,仍未支付上述农民工工资被罚2000元。
你没有看错,就是罚款2000块!对于一个拖欠农民工140万的单位,罚款2000块算是惩罚吗?轩主不明白,需要各位看官自己考量。不过轩主窃以为,140万这样一笔巨款,就算是存在银行中拿利息,不知道一天会有多少?想必不会太少吧?对于一个拖欠那么多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只罚款区区2000块钱,还不如给他们挠痒痒吧?也许会让他们觉得挠的挺舒服的吧?觉得反正都罚款了,处罚了,
拖欠的工资照样拖欠,哪怕再罚款,也就是几千块钱的事儿,小儿科的很!没有啥可怕滴!
农民工面对着庞然大物般的大企业,可谓是彻头彻尾的弱者!正好今天读鲁迅全集,看到了先生写的上述一段话,深有同感,老先生说得太精辟啦!“他其实乃是杀人者的帮凶而已”!表面上看好像给农民工当家做主了,可实际如何?拖欠140万仅仅罚款2000块,不仅仅不能帮助农民工,反而更助长了拖欠者的气焰,说他们是杀人者的帮凶一点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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