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菜大爷被罚11万,权力部门就是这样任性
(2023-07-01 08:08:17)卖菜获利21.05元,却被罚款合计11万元?
近日,洛阳市西工区一三轮车卖菜大爷因销售不合格蔬菜领了“天价”罚单,该起行政非诉案件已生效,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卖菜摊主姜某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批发一批姜、菠菜、青椒进行售卖,该批菜品经行政机关抽检为农残超标蔬菜,销售额198.4元,获利21.05元。行政机关对其蔬菜摊作出罚款55000元同时加罚5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向西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西工区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姜某蔬菜摊销售的经检验不合格的姜、菠菜、青椒,系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进货,其有理由相信所进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姜某蔬菜摊购进销售的姜、菠菜、青椒,总销售收入仅为198.4元。本案行政机关没有考虑到姜某蔬菜摊系初次违法,无主观故意,其也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因素,对姜某蔬菜摊而言处罚过重,有违过罚相当原则,处罚明显不当。
食品安全大于天,因为这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危,确实不能放松。可力该怎么,真的值得深思。这不是,又一起小贩因为卖菜,被行政机关抽检认为农残超标,而这个大爷销售额198块,赚了21块,就被罚款5万5,同时加罚5万5,的行政处罚决定,总计罚款11万。这样离谱的罚款不是第一次出现,大概也不是最后一次出现。有关部门能不能别总这样任性?老百姓说“逮只蛤蟆攥出尿来”,只的就是这样的事情吧?
要说该罚,罚款的鞭子也不能打到小贩的身上!他们在市场批发来的菜,又不是他们自己种出来的,你怎么能够要求他们如何弄清楚到底是不是农残超标?相信哪一个去菜市场批发的小贩都不可能明白自己批发的菜到底是不是符合标准吧?要追究责任,也需要从根本上追究,去找批发的商贩,去找使用农药的菜农才行,你抓住一个小贩算什么本事!退一万步讲,批发商那里是源头,主管部门应该随时检查,不让超标蔬菜上市才行!有超标蔬菜进入批发市场,本身就是监管部门的失职!而那些人死皮赖脸的去罚小贩,谁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
过去经常听说“有权力不用,过期作废”,可权力也不能这样滥用吧?好在法院还给了老百姓一个公道,没有被他们带偏了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