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超市卖过期大米索赔被打,这个超市戾气挺重啊

(2023-02-22 14:50:55)
     超市卖过期大米索赔被打,这个超市戾气挺重啊
近日,家住重庆渝中区的冯女士到九龙坡一家超市购买了5袋50斤装的大米,付完款还没把大米拿出店外,销售人员就发现这些大米已过质保期。店员提出退换,但冯女士要求十倍赔偿。双方等待超市负责人前来处理。不一会儿,一名拿着铁锹的男子过来,没说几句,就开始挥舞铁锹,用木把击打他们。

由于相关报道披露的信息还不是足够完整和全面,尚无法了解具体细节。就目前而言,可确定两个基本事实,冯女士在涉事超市购买的大米,已经过了质保期;另一个,冯女士一方被超市人员打伤。

无论卖过期大米,还是殴打他人,均属违法。前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后者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可能违反刑法。因此,无论从哪个方面看,相关部门都应尽快介入调查,并依法处理

老祖宗的老话说“和气生财”,开门做买卖讲究的就是一个和气,让顾客有宾至如归的感觉,这样大家才会到你的店里来消费,你的买卖才会越来越好。反之,你不拿消费者当人看,大概你的买卖快到头了,距离关门大吉没有几天啦。

可看了重庆这个超市的做法,实在让人蒙圈,本来你买过期的东西,本身就是不对,怎么还打起人来了?一个大老爷们,手拿着凶器,殴打一个妇女,这样谁还敢来你的店消费啊!过去说“店大欺客”,大概就是说的这些店吧?如今是法治社会,你这样做想好了怎么收场吗?现在就连人民日报都在关注这件事情,事儿闹大了,用一句台词来形容就是“你摊上事儿了,你摊上大事儿啦!”

按说重庆远在大西南,和脾气火爆的东北人不同,谁知道这个店怎么那么大的戾气啊!一言不合就开打,看来应该去看守所学学法律才行。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