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检察院说弱者就是被强者践踏的,你怎么看?
(2023-01-19 14:14:42)宜川检察院出名了,其官博写了一段超话:不要再说怜悯什么弱者了,在这世界里,弱者就是要被强者践踏的。你,要么被践踏,要么变强大。早安!
这段话换成任何一个明星或者所谓专家学者或者普通人来发布都不会有任何的问题,因为他们代表的是自己个人观点,但是作为一个国家的司法单位来表达这种观点属实不妥当,难道司法单位不该怜悯弱者吗,弱者就要被强者践踏,所谓的践踏这个词只能用在其尊严上,弱者就应该被强者践踏尊严,这对吗?
网上经常有人发表这样的论点,什么“保护弱者是世界的倒退”,什么“保护强者才是最大的公平
”,不一而足。这些代表个人观点的言论,不会引起太多的注意,毕竟谁都有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不是?可如果这话是代表国家部门的观点,那意义是截然不同滴!毕竟你代表的是国家政权,而不是个人意见啊!
其实他们说的也算符合当今的大趋势,在如今这个世界上,弱者可不就是被践踏的吗?看看世界上那些被强者欺负的小国、弱国,更是证明了这个观点的正确。以美帝为首的西方世界,信奉的本来就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在他们看来是天经地义的,弱者就是原罪,被欺负一点不奇怪。
当然了,如何做是一回事,怎么说又是另外一回事啦!就算是美帝,嘴上说的和做的也不一样。说当然要说“自由、公平、正义”啦,现代国家都把公平和“抑强扶弱”写进法律之中,表面的公平还是要滴,也许人类的虚伪就表现在这其中吧。
现实生活中,弱者确实需要更多的保护,基于自身条件、客观环境和主观能力的差异,社会上人们之间的强弱之分自然是在情理之中。然而,对于任何一个以谋取人民福利为己任的国家来说,对此都不能袖手旁观,而必须积极作为,扮演抑强扶弱、解民倒悬的角色,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代表国家公权力对分配问题进行干预的社会公平原则作为弱者权利保护的基本原则,正式出现于19世纪中叶之后西方国家的法律社会化的进程之中,并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而日益丰富其内容。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之中,哪些成员最需要公平,最呼唤正义?无他,只有弱者!这是因为,对于那些具有正常行动能力和发展资本的人群而言,他们足以凭借自身的力量,在社会竞争中求得与其他社会成员相当的社会地位与收入待遇。然而,对于那些处于劣势或不利地位的人们而言,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完全不足以解除自身所面临的困厄,所以他们需要国家通过社会公平原则,为他们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保障。
保护弱者是一种进步,许多时候,需要保护的就是那些弱者,强者需要你的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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