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主读历史中古代中外刑法的异同
没有事情的时候看闲书,读到古代西方历史及古代中国历史,比较了一下中外在刑法方面有些什么异同,发现古代天朝中央集权制度下,有些方面的处罚那叫一个严厉!大概是因为管理的地方太大吧,不用酷刑不足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吧,所以才会不遗余力的压制反抗,一旦发现有不稳定因素,就采取极端手段吧。
而古希腊实行的城邦制度,没有形成大一统的国度,罗马帝国虽然曾经建立了统一的国家,可不久又分裂成为类似希腊的城邦,比如中世纪的意大利,就有佛罗伦萨、米兰、罗马、威尼斯等多个相对独立的城邦国家,这样他们管理的地方有限,大概也不需要那么严厉的刑法来维护统治吧。
从古希腊开始,不同集团的人被统治阶层判处死刑的就很少,他们好像愿意用驱逐出境的方法来惩罚敌手,而且还设置一定的年限,就好像咱们判处多少年有期徒刑一样。另外一点就是西方的处罚基本不涉及家人,谁犯法就处罚谁,和家人无关。咱们古代不同,看古代历史,经常可以发现某某人被“夷三族”,更有“夷九族”的超级处罚。而最狠的酷刑出现在清代,明朝的方孝孺因为不肯降清,被处以史无前例的“夷十族”的酷刑!可谓是空前绝后啦!
什么是夷三族?按照《大戴礼记》的说法:“三族,父族,母族,妻族也。
比夷三族更残酷的夷九族。九族有两种说法,其一指的是从本人算起向上五代,向下五代,共是九代为九族;另一种认为是父族四(代),母族三(代),妻族二(代),为九族。另外一种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无论哪种说法,反正和自己有关的一个都不会放过才是。而株连最狠的要算清朝了。清朝入关之后,对于不肯投降的方孝孺,满清政府采取了前所未有的株连十族的狠招,就是除了亲属的九族之外,还把方孝孺的学生算成了一族,同时诛灭!可谓是登峰造极的暴政啦。
天朝从开始就实行中央集权制度,而西方从古希腊开始就有着民主的雏形。当那个年代的民主也不是全体民众的民主,其中占人口比例最高的奴隶没有这个权力,只是自由民才能享受民主。而咱们自古就讲究“家有千口主事人”,也许正是这种中央集权制度,必须要有有效的法律才能保证顺利进行下去吧?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很难保证皇帝的宝座吧?而西方那个时代就是些小国寡民,用不着这样吧?有什么事情大家商量着办就可以啦,反正没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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