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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的赔偿款还可以网上募捐?颠覆了认知啊!

(2023-01-05 14:26:57)
      法院判决的赔偿款还可以网上募捐?颠覆了认知啊!

     2022年12月3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江歌妈妈江秋莲与刘鑫(现更名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鑫需赔偿江母69余万元。法院再次认定,刘鑫是风险的引入者,存在明显过错。

近日,刘鑫在新浪微博上对这69余万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并多次发文。她称案发后自己一直无法正常工作,一度想自杀,希望有人帮她并为她介绍工作,“这些资助会公示去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还回去。

      微博回应:刘鑫转世账号永久禁言,关闭其打赏功能并限制提现

刘娟微博被永久禁言
刘娟赔偿款募捐是在挑战法律的尊严

是的,没错,这就是在践踏法律的尊严!

1)过错方不伤分毫,不用付实际的责任,还可能边数钱边嘲笑法院和受害方,洋洋得意。

极大伤害了受害方,并有损国家法律的威严。

2)通过募捐的方式募集法院判定的赔偿款,使得过错方的犯错成本降低,或者是犯错成本为零。破坏社会的秩序。

法律的警世作用和惩罚机制,将荡然无存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总有人在不停的挑战着你的认知底线。这不是,这个叫刘娟的就又一次让你不知道什么是底线。法院判决他赔偿受害者70万,说实在的,哪怕赔偿再多的钱,也不能换回一个生命啊!赔偿款是要让有错误的人认识自己的错误,同时给受害者家属一点安慰而已,相信受害者家属宁肯不要一分钱,自己的孩子回来比什么都强!可就是这样的赔偿款,却跑到网上募捐,实在巅峰了人的认知啊!

记得崔永元曾经对一件什么事情发表评论说“一个真敢给,一个真敢要”,而刘娟的募捐也同样,一个真敢要,奇怪的是还真的有人给!也不知道我们这个社会到底什么地方出现了偏差,怎么有人会给这样的人打赏?是钱多了烧的难受还是本身就和刘娟是同样的人?不是我不明白,是世界变化快啊!

微博这次的动作挺快,对于刘娟永久禁言,关闭打赏体现功能,总算是更善良的人一点安慰,也为法律保持了一些尊严。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越来越看不懂这个社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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