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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往垃圾桶里倒垃圾,这是文明行为,应该被表扬啊,
可为什么炳叔因为倒垃圾,崴了脚,还挨了教训?
教训我的是楼道扫卫生的大妈,准确说是5楼扫卫生的大妈。
话说那天我在6楼的办公室里闻到一股坏味道,于是立马去倒垃圾,6楼的垃圾桶满了,我好心好意地走下了5楼,把垃圾扔了。
被5楼的卫生严重批评了,各种不道德不讲爱心不尊重她的劳动balabala。
被训了一肚子冤枉气,我倒是明白了一个真相。
原来,倒垃圾也是有潜规则的。
这个写字楼的管理是承包制,5楼的卫生,一个人,6楼的卫生,另一个人,我虽然交了物业费,有权扔垃圾,但是6楼租房的我把垃圾扔到5楼,严重增加了5楼的工作量,还造成6楼的大妈同业竞争者白占了便宜。
大家工资奖金一样,凭什么帮你楼里的大少爷们,伺候垃圾呢?!
被扫卫生大妈教训了之后,我回家请教了小区物业的保安,才知道,物业之间的垃圾潜规则也是这样。
保安的说法是,那个垃圾桶是2号楼的,就只能2号楼居民倒垃圾,因为垃圾桶送去垃圾站的时候,那是要收费的,多送了,多缴费。别人扔垃圾,你多缴费,你愿意吗?
为了减轻咱们楼的负担,你们最好是上班路上,把那些非厨余垃圾扔到马路边上的公共垃圾桶,既减轻咱们楼的负担,还可以方便捡破烂的回收利用。
于是,
周六那天,我去理发,顺便就把一袋子垃圾,旧衣服旧跳绳旧蓝牙音响,拎着上了街,实施本楼垃圾减负工作。
路过一个,满了。
又路过一个,满了。
一直路过了8个,终于,这个是空的!
一激动,平地有个小坑,脚崴了。
后果
1.歇了3天,还瘸着呢。
2.一赌气,我又把垃圾忍痛拎回了小区,扔在我的权力范围内的垃圾桶里了。
3.艳遇都不是偶然的,倒霉都是自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