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高兴而是更悲观
(2010-10-12 10: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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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最近媒体报道,江西抚州政府已经将对9.10宜黄拆迁导致三人自焚的县长、县委书记免职了,媒体称这是自中国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以来,被免职的第一例负有责任的县级官员,称这是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5月28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简称《紧急通知》)的第一例,具有积极的警示意义。
很多人看了这则报道,都会拍手称快。而我恰恰相反,感到很恐怖很悲哀。
所有暴力拆迁,一定都是最基层的官员之举,人们永远都不会看到一个地委书记,或者省长亲临拆迁现场,指挥公检法或者拆迁公司直捣民居。然而,基层官员的胆大妄为无法无天,却需要由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而且还要以“紧急通知”的方式,才能够推动对明显违法背德的官员做出处分,这说明什么?职能说明这个国家的法律是扯淡,公理已经死亡,行政濒临失效。
地方官员和基层父母官,是直接面对人民大众的,在封建社会,就是皇恩浩荡的直接体现者。皇上可以用巡抚,甚至微服私访去解决个案,但如果不能上升称普遍的恩泽和救济,对于广大的百姓而言,没有任何积极的意义。我们想问,如此一个简单明了的违法行为,都需要国务院发紧急通知,那么,普遍存在的那么多不公,这通知发得过来么?
而且这个紧急通知发得是如此之晚,因为此前进抵抗暴力拆迁而自焚的人已经很多,持续的时间也好几年了,这个通知才姗姗来迟。对于国家,这似乎是对民生的保障,但对于已经死去的无辜者,已经什么都不能改变了。
所以,在一片欢呼声中,我看到的不是希望,相反证明死亡的来临。
倒是有个烈士的诗句让我为死亡欢呼,他说:面对死亡我放声大笑,让这魔鬼的宫殿在笑声中动摇。我说:动摇是不够的要快些坍塌,按照辨证唯物主义的说法,死亡意味着新生;按照老百姓的说法: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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