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是个“好办法”
(2010-07-09 14: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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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今天偶然间在网上溜达,看到http://hi.baidu.com/56cun/blog/item/eaed2119c859c64842a9ad00.html 这样一篇文章,题目是:QQ有风险,使用须谨慎!重庆男子QQ群发言被劳教
认真查了一下劳动教养的词条,知道了与刑法处罚有所区别:
【1】决定机关不同。是否被劳教,手续上由地方政府所属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而是否被关进监狱,在名义上至少是由法院作出判决。由此也决定刑法处罚是国家司法范畴的事,而劳教是行政处罚性质的事。既然是行政处罚,自然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受司法监督的。
【2】性质不同。被劳教者100%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因此仍然享有包括公民权在内的政治权利。但被判处刑法有些属于敌我矛盾(如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者),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之部分或全部。
【3】监控程度不同。被劳教者有一定的隐私权,譬如通信不被检查,而监狱是要被检查。而且劳教者逃跑,理论上只要没有抢夺看守的武器,没有威胁到警卫人员的人身安全,是不允许开枪的,而判刑收监的人犯一旦闹越狱,即便是没有抢枪,警卫人员不仅鸣枪示警,而且对一意孤行者可当场击毙。
【4】违法程度不同。被教养者共6类,都是不够刑法处罚的,但放在外边老惹麻烦。而刑法所面对的都是较被教养者,违法程度已达到犯罪程度的人。
【5】受审程序不同。劳教通常由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劳教管委会批准即可,完全无需检察院审查,也没有律师参与辩护。而收监的嫌犯要经过侦查、起诉、判决、上诉等很多诉讼法律程序才能最后确定,期间会有律师进行有利于被告的辩护。
【6】年限不同。劳教最常期限是3年,但没有规定是否有次数和间隔限制。而刑罚为6个月到无期,甚至剥夺生命。
……
比较起来,如果我是地方政府,最好的治理方法就是劳教,说了不该说的、看了不该看的、听了不该听的、做了不该做的,沾边就劳教。想出来?可以拿钱来捞人。而且,看不顺眼的刺头,都可以编个事由弄进劳教,即可以教育不安定分子,威慑那些长反骨的人,而且还可以避开检察院、法院那些“犯糊涂”的傻逼仁慈者,而且还可以抓了放、放了抓,把淘皮捣蛋折腾得没了心劲。
要我说,有了劳教还要刑罚干甚?借用傻知识分子的话:不是“多一所学校少一座监狱”,而是“多一处劳教所,可以关闭两所监狱,还能吸一大笔金、驯化一大群乖民。”
上访超过3此屡教不改的、写文章扎刺的、抵制强拆破坏敌方建设的、发短息登陆QQ发表不满言论贬低官员和政府形象的、严打时嫖娼的、吸毒的,等等,都可以送去劳教。必要时,可以关三年放半天再关三年,如此要刑罚要监狱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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