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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政府的评价标准

(2009-10-28 14:47:05)
标签:

人民

政府

现代

评价

标准

杂谈

人民政府在本质上,应当是现代政府。与人民政府相比较,现代政府的执政意识和建构上更为非政治化和非集团化。所以我宁愿用现代政府,而不愿意用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原本是一个很理想的词汇,但在历史现实中,人民这个词汇往往成为非现代的政客们用以谋求私利的幌子,以至于某个政府一说“为人民”,我就觉得恶心。

 

世界上关于现代政府有无评价标准?我不知道,但以我的知识看,大体上有以下几个大类即可:

 

1、它的产生是全民参与选举产生,所有关于选举的技术问题,都必须符合一个基本的宗旨:选民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平等(罪犯和为成年人、以及丧失意识的病人除外);选民可以方便而充分、自由地表达符合其内心真实的选举意见;选举的结果符合选民的投票结果而没有任何附条件的取舍。

 

2、立法、司法、行政机构实行分离和相互监督,并将监督结果原始无保留地公之于众,三者的工作过程透明、公开,国家安全需要可依法保密,但纳入保密范畴的事项应有立法机构决定,并同时设定解密时间,除此之外,包括政府预算决算及其开支明细、人事任免过程、决策过程等均无保密可言。

 

3、公务员的应有前茅的社会地位,其代价是灭除部分个人隐私权,包括财产及收入公开、亲属及社会关系公开、道德品行及工作权限公开、政绩及考核公开。诽谤和侵害公务员,以及公务员犯法都将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公务员的薪资收入取社会平均收入中位数以上1/3-1/2,但其中超过中位数的部分以公务员基金形式暂存,留待其无污点退休后发放。

 

4、社会管理实行公平优先原则,而政府内部管理实行效率优先原则,以政府的效率优先确保社会的公平优先,并据此建构完备无缝隙、反应迅速和法律体系,面对新发生的没有成文法规范的法律事件、法律诉讼,均应陪审团充分协商后做出裁决,并在相关成文法拟定批准前作为后续同类案件的判例标准和定性量刑依据。

 

5、社会发展遵循科学合理、轻重有序、实用实惠、可持续的、量力而行前提下的平等竞争,无论是规划、方案、预算、招投标、计划实施、质量验收、投入使用极其后续跟踪审计与评价,均置于公开透明。建立最严格的诚信制度以降低经济活动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6、坚持信仰和言论的自由原则,但禁止任何暴力破坏法治的行为。坚持国家间的平等对话,但拒绝任何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社会环境的交往。凡涉及国家领土割让或不追索、债务或赔款的免除或不追索等事务,均应通过全民投票后有立法机构充分评估利弊并公开征求意见后,才能做出。禁止任何公权以国家名义对合法的私权进行干预和剥夺。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哪个国家的政府能够达到这样一个现代政府的标准。只是有些可能这几个方面接近有的则那几个方面接近而已。我们距离这个差距就更大了,为什么公务员财产公开,瑞典200年就有了,我们200年后还依旧不能通过?为什么统计数据总是让人有“被XX”的感觉?为什么我们无法有可靠的预期来筹划自己的发展?原因就在于政府不够现代,而我们有没有权利让它现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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