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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传统还是黔驴技穷

(2009-08-16 19:01:12)
标签:

酒驾

公安部

信用体系

杂谈

2009年8月13日京华时报报道:

“……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宣传人员告诉记者,面对严重的酒后驾车行为,他们有两点想法:一、由于警力有限,只能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期、重点时间进行验查。这样只是治标不治本。所以,他们将展开立法调研,在探索酒后驾驶的治理中,公安部设想将酒后驾驶纳入文明城市和单位的评比中,对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严重违法现象严重的城市或者企业,采取“一票否决”制度。二、公安部有和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协商的想法,希望将酒后驾车的行为和保费费率以及个人的诚信体系挂钩。

……”

 

对此我第一感觉,就是有看到光荣传统的继承和发扬。这个光荣传统就是过去常用的,来不来就全国总动员、全党总动员,上上下下齐抓共管……。随着改革,人心有点散了,这种大动员着有些困难了,于是就有了一票否决制,如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上访一票否决制,环保一票否决制,现在公安部想增加一个醉酒驾车一票否决制。中国各种违法的事情很多,如果都用一票否决制,我想也不错,所有的评比活动都可以休止了,因为总有被否决的事项发生的。

更为好笑的是,公安部要和保监会、银监会协作奖酒驾行为与保费费率、个人诚信记录挂钩。这种想法本身不错,但这不是公安部为了治理酒驾所应考虑的事情。

首先,公安部处罚酒驾的记录,理应由保监会、银监会系统的公司们主动提出,因为这类人的违法行为直接关系到这些公司经营效益。处于商业考虑,保险公司是一定应该也一定会主动搜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品行记录,如果不搜集这些东西,这个保险公司就一定还没有真正市场化。同样银行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对客户的遵纪守法行为要做全面记录,否则他怎么确保信贷中道德风险的最小化?而由公安部提出,这事就有点滑稽了,有点邻居家夫妻俩吵架,邻居向人家建议离婚还是分居的好,有点不搭界了。

其次,在中国诚信体系几乎面临崩盘的状态,用信用体系来制约什么,就如同用废铜和人家换黄金一样,颜色对了,货品不对。酒驾者连自己的安全、他人的姓名都不顾忌,对违法都不在乎了,您告诉他日后从银行贷款受限制,您的信用卡可能透支额度从3万降低到1万了,您得好好想想,我不知道有多少酒驾者会因为这样的提醒而惊醒,立即停车,下来找代驾,或者直接将朋友们轰下去打车走人,一个人丧失了道德底线,或者将自己视为“天老大我老二”的时候,诚信对他还能有威慑力吗?

面对酒驾,公安部最重要的是调研,收集大量的案例,并进行社会、经济、民意等等方面的分析,然后向有关立法机构提出立法或修法建议,同时在既有法律条件下和权限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采取多种措施打击酒驾行为,而不是整点花哨的说法感动老百姓,忽悠党中央。否则就不是光荣传统的发扬,倒有点像“黔驴技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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