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州海事法院“旅游门”的思考
(2009-06-13 2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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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事法院出国考察腐败杂谈 |
6月3日,有网友在某论坛上发帖称,最近收到一封未署名的邮件,内容是反映广东省某单位领导编造理由赴南非等四国考察,并在考察结束后在向上级递交的考察报告中弄虚作假等问题。网友搜索后认定,这个被曝光的单位为广州海事法院。(《中国青年报》6月10日)
6月10日,广州海事法院就网络热议的“广州海事法院公费出国旅游”一事向媒体作出回应:网上流传的6人12天考察南非、埃及、土耳其三国,人均花费8万元属实,但“费用未超预算”,是考察“顺途”“就近”参观当地风光名胜。广州海事法院回应还称:互联网有关内容是“有人在我院的OA系统窃取内部文件发布到互联网上的”。院方说,该次活动是一次“业务学习考察”,“经过严格审批”,并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公务人员出访规范要求”。(6月12日扬子晚报)
广州海事法院“出国人均花费8.2万元”事件曝光后,昨天广州海事法院院长罗国华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他正在接受上级部门调查。等待事情调查清楚后将向媒体公布结果。随后他匆匆挂断了电话。(6月12日广州日报)
广州海事法院“旅游门”再次引起网友们对公务员腐败引发议论。但在我看来,绝大多数的议论其实似乎很表面化的,即关心的焦点在于是否定性为腐败,以及如何处理方面。
然而,我们如果做深层次的思考,至少有3个问题需要回答:
1、这是一个完全符合预算、符合审批程序、符合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规定的出国“考察”,对于这种“完全符合”的腐败,怎样预防?
2、该腐败的合法手续仅仅保存于广州海事法院内部的OA系统之内,是有人违法进入窃取后公开的,如果没有网友(假设是网友从外部进入系统的)对系统的违法侵入,这种“完全合法”的腐败如何通过内部监察、纪检等自律体系预防、发现、纠正?
3、在执政党自律系统不能有效防范自肌体腐败时,信息公开和网络开放,将成为大众对执政党监督的必要条件,而对此执政党的态度,将成为真心实意反腐败的试金石。
广州海事法院的“旅游门”事件,有一个非常具有普遍性的也是最不能让人民服气的问题,就在于它的“完全符合”上。现在的腐败经过30年的探索,无论在腐败的金额上、腐败的范围还是腐败的方法上也是与时俱进的,其中,这种“完全符合”是很常见的一种手法。譬如招标中的、权力寻租、干部提拔、证券发行等等方面,都会最大限度地表现出形式上的合法性、合规性。而且越是这样,腐败的程度就越深,腐败的手法就越隐蔽,腐败所牵扯的范围就越大。而这种合法合规,在很大程度上,只能靠内部受害者的举报、内部分赃不均者的告密,外部人员的不法侵入。几乎无法通过所谓监察、纪检制度、机制而自动发现、自动纠错。
这些问题不解决,广州海事法院作为个案,是否定性为腐败,是否有人“倒霉”,都没有任何意义。一种就事论事的,而不是从制度上痛下决心加以改正的做法,不过是政府对百姓的一种应付。百姓最初为自己发挥了反腐作用而欣喜,为政府有错必纠而叫好。但时间一长,兴奋期过去了,人们就会发现这不过是狗拿耗子的游戏,耗子都给猫做伴娘了,狗瞎忙活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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