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2009年4月14日记者钟晶晶报道:
针对中海油业绩报告显示中海油董事长兼CEO傅成玉年薪超千万,中海油集团相关人士昨日表示, 中海油作为在香港的红筹股公司,在当年上市时按照港交所和香港的法律规定设计了高管的薪酬,按照这个标准傅成玉的薪水确实应该是这么多,但只是“名义工资”。
据中海油年报显示,与2007年相比,傅成玉的酬金及股份期权收益达1204.7万元,较去年增加74.5万元。与中海油相比,中石油与中石化薪水逊色很多。中石油副董事长兼总裁周吉平2008年从上市公司领取报酬总额为51.5万元,中石化总裁王天普去年为84.4万元。
对此中海油上市公司人士透露,中海油是红筹股,按法律来说是香港公司,1999年中海油在港上市时,高管薪水十分低,与上市公司盈利形象相去甚远,于是当时按照港交所的相关规定设计了一套薪酬标准,但这仅是“名义工资”,从来没有按此执行过。
“中海油自上市以来没有一任总经理兑现过股票期权,如果兑现过,作为上市公司是会披露的。”该人士表示,作为国资委直接领导的央企,中海油与其他央企一样,高管层和员工的收入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按照价值贡献确定个人实际收入,并经国资委确认后执行,实际收入与“名义”收入有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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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CEO傅成玉
中国最喜欢整两张皮的事儿,两张皮的习惯,不仅直接否定了诚信原则,而且造就和培养了老百姓平时说话办事心口不一的行为模式。
对于傅成玉来说,公开的文件上、公开的报表上,写着1205万的收入,而实际到手的仅仅三分之一。文件、报表上的数字可以是假的,还有什么不是假的?而且人有一个特点,要么你别说,说给了有没真给,在老百姓中这样的做法叫成心逗咳嗽。
即便是因为中海油与有海外股份,大幅度提升傅成玉的名义工资,无非是出于这样几种考虑:
(1)扩大成本,减少分红;
(2)傅成玉的工资高了,其他高管的工资才能高,特别是如果有外方股东委派的高官人员;
(3)到国际上与其他同行相比较,傅成玉有面子,不至于因收入少而有低人一等的感觉
(4)……。
其实,这些都不是两张皮的理由,因为想解决上述问题,有不用两张皮的许多其他方法。譬如扩大成本减少分红,对于诺大的中海油,生产环节多、地域广的能源生产企业,要藏匿几百上千万资金,那真是玩一样,随便一个有5年工作经验的非名牌大学毕业的财会人员都可以做得天衣无缝。
从另一个角度看名义工资列入财务报表,尽管没有落入傅成玉个人的腰包,但按照我国税收规定,工资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么请问中海油,就算傅成玉实际薪酬只拿了40万,那么多出来的1165万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如果没有缴纳,就是偷税漏税;该财务公报出来后,地方税务局对此没有过问,就是失职或不作为。除非我国税法中有明文规定:名义薪酬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免税规定。如果有这样的规定,那么是不是其他企业也可以效仿中海油的做法,将工资成本抬得畸高而降低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而又借助名义薪酬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最终使得企业能够建立自己的帐外资金呢?
政府,企业,乃至个人,都不应当说一套,做的是另一套。口不对心、言行不一,无论处于何种目的,都不是聪明有能耐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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