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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教师,即使是代课老师

(2008-01-22 10:52:56)
标签:

教师

清退

同情心

教育

     我的普通心理学老师,中科院心理所的崔耀博士在讲授时,特别谈到对人一生发展影响至关重要的几个方面之一,就是要培养孩子一是对世界充满好奇和探索的兴趣,二是要富有同情心,后者对国家、民族和社会非常重要,因为同情心将伴随一个人的成长而最终形成责任心,责任心是爱的具体表现。
 
    2008年1月19日,新京报刊载了署名朱永新的文章《待客教师的贡献应得到善待》,全文如下:

  尽管代课教师的水平参差不齐,但是这不是他们的责任和过错,应该用历史的眼光来解决他们的问题。善待他们,才是善待历史、善待教育,也是善待未来。出现了目前的问题,我们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解决问题。

  前几天收到河南省伊川县白元乡农民杨虎强的一封来信,心情非常沉重。他告诉我,他的妻子牛京芳,在白元村中心小学干了27年,有合格的教师资格证,每月工资150元,日子过得很艰难。但是仍然辛勤劳作,教书育人,没有一点怨言。2007年9月被清退,现在46岁的她“年龄大了,没有单位去上班,可一分钱补偿也没有得到,县乡领导们说上边没有政策!”

  也就是在前几天的《南方周末》,我流着眼泪读完了《最后的代课教师》一文,介绍了甘肃省渭源县自2006年开始大规模清退全县五百多名代课教师的情况,据说也只给这些代课老师发放了300至800元不等的清退费———这类似于下岗工人的买断费,但只是后者零头的零头。

  去年全国两会的时候,我曾经就处理代课教师问题写过专门的提案,认为我国代课教师数量大,非一日之功即可解决,绝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一退了之;清退代课教师,地方财政压力大,艰苦的山区将面临缺乏教师的境况。希望要严格遵循《劳动法》和《教师法》,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清退。如《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看来,我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在许多地方,对代课教师问题的处理,的确有简单化的现象。像陈宏文那样的好校长、王政明那样的好老师,被一个通知就打发回家,而且几乎没有补偿的做法,对于44.8万名代课教师来说,是不公平的。

  一个教育政策的出台,应该有许多配套的措施,更加应该依法执行。教育部的出发点是好的,是想从根本上解决教师队伍的素质问题,但是,后续的配套政策没有跟上去,如应该如何补偿的具体规定,如何转正的具体办法,财政的经费如何落实,各级政府怎样分担,执行的时间如何安排,都没有非常好的规范和落实。这样,到了地方,就难免容易简单化了。

  出现了目前的问题,我们不是要追究谁的责任,而是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解决问题。所以,我建议:第一,对目前尚未清退的代课教师暂缓清退,以避免更大的矛盾和失误;第二,由国务院召集教育、财政、劳动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这些办法既对尚未清退的代课教师适用,也对已经清退的代课教师适用,确保一视同仁;第三,防止弄虚作假,对在清退过程中虚报名单、趁机安排有关人员的领导和单位严厉查处,严惩不怠。

  代课教师是一个历史的课题,他们曾经为我国的教育,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育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尽管他们的水平参差不齐,但这不是他们的责任和过错,应该用历史的眼光来解决他们的问题。善待他们,才是善待历史、善待教育,也是善待未来。

 

    事实上,关于清理代课老师之事,最初是2006年3月28日,由教育部正是对外公布的。当时本人在消息见报的第一时间,曾将以“不是一个'清退'了得的”为题,向《新京报》投稿,但终因言辞过于激烈,而未被采用(参见本博客《不是一个“清退”了得的》),后来果然有一个大学教授署名的同类文章,以相当儒雅、温和的口吻,很平和、很温柔地提出了些许意见,云云。

    现在看来,仅仅不到3年的时间,令子规啼血的事情果然一件件发生了。

 

    由这些事情可以看出,中国虽然讲了几千年的师道尊严,甚至什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但对教会自己认知社会、立足社会的先生们,真正心报感激而不敢有丝毫懈怠的成人,并不很多。当然,也有少数教师自身品性不良,难得学生的尊重,但数量极微而不足以改变对整个老师的敬重。并且,这种对老师的不尊重,我讲的是出自真心的感激之情、之心、之义,似乎也符合倒U型曲线分布,即及其没有文化的人,内心多少会对老师们怀有崇敬感;而非常有所造诣的人深知学海无涯,常对老师抱有知遇之恩;倒是那些大多数的人,不上不下的人,对万物都缺乏感激与同情,总以为自己所有的一餐一饭,靠的仅仅是自己的本事,所得到的一砖一瓦凭的是个人才干。他自己似乎是前无爹妈、后无子孙的怪物,一切一切都与旁人无关,反而是旁有妨碍了自己。对于这中间的一批人,对老师的不尊重与其后来的发达程度成反比。有人会问:何以见得?

    我在当时的博文中特别提出,首先清退一词用得十分不妥当,在中文使用中,清退一词通常用于违法违规违章的,且未造成紧迫而巨大危害社会的结果的既成事实进行纠正。显然,代课老师是一个教育弱国(弱的首要责任不是经济因素,是对教育的实质性轻视所致)逐渐发展过程中的历史现象,因此用清退与情与理都很不妥当,而此话出自一个专门从事教育管理的行政部门或官员之口,不仅仅是一个用词的错误,而是一种良心的背叛!其次,本人在博文中希望教育部门能有具体的,针对不同情况的善意政策(文中说“县乡领导们说上边没有政策”),但从朱永新的署名文章看,教育部们根本就没有想过被清退的是活生生的人,是曾经为国家承担了相当长时期的社会责任而自己承受着困苦的老师们。所以,这种丝毫没有人性和良心的政策,否认历史有短视于未来的政策,我以为不仅仅反映了执政能力、政策水平的低下,更折射出官僚分子缺乏正常的童年生活,正如我的心理学老师讲的,童年缺少同情心,长大了难免缺少责任心和爱心。

 

    不久前某大学出现了异常师生冲突,这次是老师有些失态,丧失了一个教师最基本的风度。对此,据说教育部门的最高首长说:可以骂教育部,但不能骂老师。听听,多么有水平的话,多么尊重教师呀!可对比上述情形,又是多么的虚伪?!从此我明白,来自官方的尊重,要么是你有实际的使用价值,要么你有供其作秀的展示价值,否则,你就既不是东、也不是西,不是个东西!

 

    没有责任心,没有爱心的民族,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吗?!

    当庙里的和尚们要么不念经,要么念歪经,是该拆庙?还是该“清退”这些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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