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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NB的建设银行

(2006-07-04 15:14:57)
今天的《新京报》刊载了题为“建行搬家员工质疑新办公楼污染”的文章,本来也没什么新奇的,但里边有一个情节,着实让我等耳目一新。原文是这样写的:
 

“有员工到新楼考察,得出的结论是“鼻子和咽喉难受,刺痛。”一名叫张昕的员工给该行董事长和行长写了一封公开信,这封信在员工中广为流传。公开信说:“对于这个传闻已久的新办公环境,我们在期待的同时,还深深的担心,新装修的办公环境没有符合环保标准,将为我们的身体带来伤害。”

523,信发出去6天后,银行通知暂停搬家。

   63,写公开信的员工张昕被多个部门的领导叫去谈话。张后来对同事说,领导告诉他,如果他继续向行领导反映情况的话,那么他可以一个人留在旧楼独自办公,如果他跟大家一起搬过去,就表示他认可新楼是没有污染的,就必须放弃反映情况。“他跟我们说,压力太大了,不明白到底做错了什么。”一员工这样描述张当时的情绪。”
 
我们总说新中国在人权问题上在57年间取得如何巨大的进步,不错,解决了数亿人的温饱,也就是生存权,是一个伟大的进步。但我们的人权仅仅是活着,而不是生活吗?!公务机关对老百姓的知情权、管理的参与权、质询权和要求对有关问题的解释答复权,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保障?
 
我们总说消费者是上帝,其实消费者不是上帝,在理论上是衣食父母,在现实中是孙子。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员工是什么?员工首先是人,是人就有做人的权利!其次员工是企业的第一客户。迅速成为当红企业的“星巴克”,曾经特别将员工管理按照客户管理来对待,它认为,企业如果不能让员工开心,员工怎么可能让消费者开心?!因此,西方管理学中,将员工管理纳入客户关系管理的范畴。
 
现在看看建行的做法,简直是旧社会前门混码头的流氓大哥的做派:你怕有污染,你自己留着不搬,我们搬。我倒想问,如果这个员工不搬了,您是不是原薪酬福利待遇不变?是否原岗位职务不变?如果不变,你说的还算是人话,如果按照旷工处理,你先前说的可以不搬,不就是流氓无赖的语言吗?!
 
接下来更精彩的是:如果你和大家一起搬过去了,就表示你也认为新楼没有污染了。这和22条军规异曲同工呀。按照同样的逻辑,一个工厂污染了周边环境,影响了村民的生活质量,工厂主也可以说:你不是还在这里活着吗?!那就证明没有污染存在!因为你存在,所以对你不利的因素就不存在。这是什么逻辑?是强盗逻辑!是权力膨胀下潜规则的压迫逻辑!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国有企业,特别是占有着垄断资源的国有金融企业,总是搞不好,年年坏帐增加,风险大且成本高,唯独利润总是那么低下,关键就是用这样的思维逻辑从事企业经营管理。试想,一个拿自己员工都不当东西的企业高管阶层,能拿消费者当东西吗?
 
建行搬新办公楼中出现的小插曲,却折射出中国相当一部分有权者最霸道、最龌龊的心态。一个企业乃至一个民族,什么时候能从内心和行动上把人当人,把他人当作自己的同类加以善待的时候,才会有真正的兴旺发达。即使没有豪宅佳肴珍宝,依然是个富足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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