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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教育产业化非彼教育产业化

(2006-04-13 15:49:27)
读薛涌先生《产业化不是教育改革的替罪羊》一文,虽然有些道理,但所论不充分,并且作后提出教育券的建议,与教育产业化没有多大关系,有些文不对题的感觉。下面就此谈些我的看法,与薛涌先生切磋(如果他能看到的话)。
 
首先,教育产业化的基本定义,目前没有一个公论。在一个概念非常不清晰的情况,作为教育改革的旗帜之一,我认为是不妥当的。因为古往今来,所有旗帜都必须是鲜明的,总不能一边打着号召人们跟着往前进的旗子,一边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旗子表达的是什么东西吧?!
 
其次,如果说:教育产业化就是市场化,并且就是投资与回报的关系,那么也要区分可实施的条件和环境。比如薛涌先生举例说的美国,四中办学模式中,有三种与所谓的上述定义的产业化没关系,即使是盈利性大学,也不过是最近出现的。而对比中国的现在的经济与市场化状况,都还不具备开办盈利性学校的条件。
 
第三,薛涌先生说,美国的盈利性学校按照成本法收费,那么办学的初始投资的回收期,将是很长的。而中国,投资回收期很长的,并且靠股东自己投资的,大多无法选择公共事业,除非该事业每年的投资收益率都高于其他一般产业,或者由于该投入可以从政府方面获得某种其他利益。因此,在中国以”教育产业化“为旗帜的投资办学者,都是“功夫在诗外”,无一例外的收取赞助费或储备金,而不是像薛涌先生讲的:或者按照成本收费,甚至以低价抑止教育费用。
 
所以,中国流行了一段时间的“教育产业化”其内涵、表现形式、市场运作等,都不是薛涌先生所理解的教育产业化。用相同的名词不相同的事务,然后得出“教育产业化不是教育改革的替罪羊”的结论,难免草率了些。
 
第四,教育券的方式,实际上是受教育权利的分配形式,虽然凭教育券,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不同的学校,从而带给不同学校以不同的收益,从而间接实现了学校教育在一定程度上的市场化,但在教育资源分布极端不公允的情况下,仅仅将受教育权公平分配,仍然解决不了问题。比如,大家都渴望到教育水平高、教育硬件好的学校,那么,这样的学校能否容纳得了?由此引发的交通、陪读、学校为扩大容量的初始投资等一系列的问题,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另外的社会问题。
 
再有,贵州云南等存在的极度偏远落后的地方,教育券的实惠,远不如免除收费的作用。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便利店才是居家过日子的依靠,因为有了教育券,就放弃工作,或数年如一日地奔波在横跨三两个区接送孩子,也非常不现实。
 
我不否认这些问题可以通过详细策划、安排,得到相当程度的解决,但我以为以此来说明教育产业化在现阶段是正确的,可行的,理由是不充分的。
 
以上意见,欢迎薛涌先生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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