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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工作量及超课时计算办法
(讨论稿)
一、提出背景
学校正在飞速发展,大多教师都在超负荷工作,然而满工作量及超课时的计算办法还是十年前的,不能充分体现付出与回报的对等关系。同时周边学校也早已实施新的“满工作量及超课时方案”。因此,学校出台新的满工作量及超课时计算办法,对于学校的和谐发展及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二、满工作量的界定及超课时计算
首先建议学校降低周满工作量!!!
其次,按当前学校满工作量(语文科、数学科、外语科、物理科、化学科周10节;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科周11节;体育、美术科周12节)为基准,又存在四种情况。
⑴ 每周满工作5天:各科按正常满工作量计算;则有
公式I
周超课时 == 周实际课时数 — 周满工作量(10、11或12)
⑵ 每周未满工作5 天:则按照实际工作日计算;
案例:学校本学期第五周放国庆长假,只在9月30日(补周四)上半天课(下午提前放假) ,又在10月8日补上一天课 (补周五) 。在一天半工作日中,地理张老师上了6节课;语文张老师上了2节课。
老方案计算:地理张老师不但一节课也不超,而且还要在本学期结束核算出的总超课时中拿出5节补足本周满工作量(11-6 = 5 节)。同理,语文张老师要在在本学期结束核算出的总超课时中拿出8节补足本周满工作量(10-2=8 节)。因此他们就有这种感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并没有享受。
为了改变这种不能完全体现正常节假日的现象,特提出新方案。
公式II
(2X 或2.2X 或2.4X ,其中X 指实际工作日)
[说明] ⑴
公式II
新方案计算:地理张老师超课时为6 — 2.2×1.5 = 2.7(节);语文张老师2节课按基本课时计算。这样,就可以充分体现出付出与回报的对等,也可以反映出教师享受正常节假日的合法权利。
要说明的是,这种情况在每学期要遇到多次:学期段考、月考、期末考;学校月假、特殊放假(如开学典礼或其他学生集体活动);上学期教师节、国庆节、元旦放假;下学期的三八节、五一节、高考、中考。另外还包括教师的出外学习以及正常婚假、产假、丧假、病假、事假等。
⑶关于跨年级代课
由于学校的发展还处于艰难的时期,所多教师响应学校的号召,进行跨年级代课。然而由于年级不同(主要体现在高三和高一或高三和高二),放假周期也不同,经常存在一个年级上课,另一个年级放假的情况。因此,应该以一个年级为主,另一个年级课时全部为超课时;同时最好体现出教师的付出(因为他们不能享受同一年级正常的假期,更重要的备课量增加一倍,尤其是高一新课程),适当考虑满工作量的减少或每周增加适当的课时数。98年以前学校方案中的“每一个跨年级教师周增加课时两节”就是一个人性化的好办法,可以继续吸收使用(周边学校现在也一直在这样做)。
公式III
周超课时 = (甲年级周实际课时数—工作日满工作量)
+乙年级周实际课时数
建议采用公式III/
周超课时=(甲年级周实际课时数-工作日满工作量)
+乙年级周实际课时数 +2
说明:此公式也只适用于周实际课时数〉工作日满工作量,不适用于周实际课时数小于或等于工作日满工作量。
(4) 关于跨学科代课
由于新课程的推广,本校出现了信息技术老师兼代通用技术学科课的情况,显然学校要适当考虑这种新现象。由于信息技术暂时不牵涉跨年级代课的情况,因此无须考虑不同年级放假周期不同的影响。同时从信息教师的意见回馈来看,建议采用
公式IV
周超课时=(甲学科周实际课时数+乙年级周实际课时数)
— 工作日满工作量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