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继海与李玮峰,为何境遇两重天?
(2008-10-01 1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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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体育乱谈 |
孙继海与李玮峰,为何境遇两重天?
孙继海在谢菲联对阵考文垂的英冠联赛中被出示红牌之后拒绝离场,然后一脚将球靴踢飞20多米远,并试图与裁判理论,孙继海因此“行为举止不当”遭到英足总的指控。
李玮峰在武汉光谷对阵北京国安的比赛中,踩踏路姜,后者起身报复性地掐住李玮峰的脖子并将其放倒,结果路姜被主裁判出示红牌,国安队员不满,认为李玮峰犯规在先,于是上前找裁判理论,但当值主裁未对李玮峰作出处罚。
结果呢?孙继海在为自己进行了辩护后,从英足总得到了公平的判决,在被停赛三场后,追加了一场禁赛。李玮峰与路姜各被中国足协不分青红皂白地处以禁赛8场的处罚,并罚款人民币8000元。
罪行呢?孙继海主要表现在对裁判的判罚不满并有不当的举动,如果没有对裁判的“不当”,也就不存在指控,按照相关规定自动停赛完事。英足总对孙之处理有理有据,有法可依,程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中国足协对李玮峰行为的界定是“故意踩踏”,对于路姜,没有明说,估计是那报复性的伤人举动。但无论是法律依据、司法程序,看起来都不那么服人!所以双方俱乐部、队员、球迷都不甚满意!问题何在?我们不妨也试着问问足协几个问题?
第一,你是根据什么界定李玮峰就是“故意踩踏”?双方当事人既未进行相关情况的陈述,当然也更谈不上辩护;李玮峰在当时的比赛中也未得到裁判的红牌,这也就是说,当值主裁并不认为李玮峰的举动就是故意。足协,那你凭什么大手一挥就变成为“故意”?这有两种可能,一是足协就是李玮峰肚子里的一“蛔虫”,对他的一举一动无法逃脱0距离接触的“蛔虫”的感知!二是足协认为你球员算个吊,我说你故意就故意,我说你无意就无意。如果属于前者,那只能说足协是N维空间以外的超生物,但现代科技告诉我们,这样的超生物并不存在!如果属于后者,那就只能说足协就一流氓机构,什么法不法规不规?我就是你球员命运的主宰!要你死你就不可活!
第二,禁赛八场的依据是什么?按照足协的说法,N法规T、M、D条说得很清楚,但查遍那些条目,只有相关的一条:“实施暴力,但没有造成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将被停赛至少4场,并处以至少6,000元的罚款”,那什么是暴力?何以界定?四场何以变成八场?如果红牌均是暴力,那暴力何其多?今天8场明天10场,球队基本上都得解散。可见过于宽泛的法律依据实际上的潜台词就是“一切由我说了算”,所以各个俱乐部何以时时会感觉到法律执行的不持续、不一致,松紧随意,用一句俗的话来说,一切“要看老爷子今天心情何如?”。其次,既是法律,总得有个法律的程序?控、辩、审、判,形式上,你总得过一过吧?你总得给当事人一个表达的机会吧?可是,对于足协来说,一切都可以省略!难怪足协的一切处罚总会引来骂声一片?!这也从侧面说明,我不流氓谁流氓?看不惯就待一边去。这就是足协的逻辑!
突然想到温总理在汶川大地震时对某部队领导讲的一句话:“是人民在养你们,你们自己看着办!”。那足协是谁在养?是球员、俱乐部还有千千万万的观众在养!那我们养你们的目的肯定不是让你胡作非为、耍耍流氓作派的;执法为公执政为民,遵循规律,你在作什么决定时,你总得有理有据吧?难吗?一点不难,英足总的做法就是你学习的一case。
说到此,请你千万别拿“他们的职业足球发展了上百年我们才上十年”的理论糊弄人,如果你学这个东西也要学个上百年才能学成熟,那你趁早“哪凉快呆哪去”,因为照此理论,那外国发明的汽车彩电电话等等一切现代的东西,那我们都得等半个到个把世纪才能用上!事实上,你在学国外其它很多东西时,一天两天就能学会,甚至会发扬光大,可见你的智商本无问题,你的问题就是封建皇帝那一套在你的脑子里扎了根!什么是皇帝?皇帝是最高统治者,至高无上,“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国就是皇帝的家,对于你来说,我就是足球领域的皇帝!足球的一切都得由我说了算,至于那些player,club,audience,均是万千臣民们中的一个,茫茫宇宙,尘埃何其多!由此出发,也就不难理解你废教练、废队员、废记者、甚至废观众的率性胡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