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云南省发改委、财政厅近日下发对大理古城和洱海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称,云南省拟对进入大理古城的游客征收每人次30元的古城维护费,以筹集古城保护资金。
通知称,大理古城维护费将实行定额和定率两种收费办法向古城重点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收取;旅行社行业根据其接待进入古城的游客人数,按每人次30元定额收取;旅行社以外的其它行业,按营业收入的1%定率收取。征收主体为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
大理古城维护费收费标准由征收单位向社会公示三个月后开始执行,相关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将在近期出台。
此消息一公布,立即引起热议,特别是爱好旅游的人们很多反响。
先了解一下大理古城。简称叶榆,又称紫城,其历史可追溯至唐天宝年间,南诏王阁逻凤筑的羊苴咩城(今城之西三塔附近),为其新都。现在的古城始建于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方圆十二里,城墙高二丈五尺,厚二丈东西,南北各设一门,均有城楼,四角还有角楼。解放初,城墙均被拆毁。1982年,重修南城门,南北对峙的两座城楼被修复一新。82年2月8日,国务院公布大理古城为中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网友们热议的焦点是:收取古城维修费合不合理?
在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来说,征收古城维修费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因为他们认为:
首先,古城是历史古迹,游人参观景点要买门票,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相应的游人进入古城参观游览也应当缴纳“门票”——这里叫古城维修费。
其次,古城接纳的游人多了,势必造成一些损坏,需要不断地进行维修,这钱就应当由游客来出。
第三,在地方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为保护古城、重建古城,大理地方和省政府已经投入了不少资金。政府的财政不能光补窟窿,需要增加一个财政创收的渠道,不能“守着金饭碗去要饭”哪!说到底,专款专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重建古城,这就需要到此一游的游客们来为此买单!
而网友的观点则是截然相反:
其一,这是饮鸩止渴的做法。毕竟现在出外旅游的国人还不是很富裕,出门在外钱都是精打细算盘算着花,这样突然来了一项“莫须有”的收费,只能使人们望而却步。所谓的营造良好环境吸引众多游客的设想,恐怕只会是纸上谈兵了。
其二,有巧取豪夺之嫌。有网友感叹,这是“以政府名义给收取保护费披上的合法外衣,跟巧取豪夺差不多了!”也有网友搬出了一句戏词来戏谑:“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其三,为敛财巧立名目可谓是绞尽脑汁。世界各地有很多著名的历史古城,虽没去过,但从没听说过有收取古城保护费一说,这应该是中国首创、世界第一吧。不能怪网友说:“要创世界第一了!还没有听说世界上有哪个国家的城市收进城费的。穷疯了,和明抢有什么区别?说什么好呢?”
看通知上的第一行知道是权威部门发布的,再看最后一行就更加明白,这个古城维修费是非征不可了,也就是强制执行。因为“由征收单位向社会公示三个月后开始执行”,并不举行什么听证会,看来公众特别是游客想听证一回,哪怕是“被代表”的机会也不给了。
大理征收古城维修费到底合不合理呢?
有一个好办法,就是问问游客们的腿脚愿不愿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