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2016-09-28 11:04:51)
标签:
个税手续费增值税处理 |
分类: 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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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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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网 作者:史玉峰 日期:2016-09-28 字号[ 大 中 小 ]
“营改增”之后,关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是否应缴纳增值税的问题成为了争论的热点。纳税人几乎一边倒认为不应缴纳,税务系统内部则众说纷纭。对这一问题给出否定答案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条:
但是在笔者看来,以这3条理由得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属于非经营活动,进而得出不应缴纳增值税的结论是不成立的,原因如下:
一、代扣代缴的义务特性不能说明代扣代缴行为属于“非经营活动”。
二、对于扣缴义务人而言,代扣代缴手续费不属于税收收入的退还。
三、此项手续费是否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税目下的“经纪代理服务”征税?
四、退一步讲,即使认为手续费不应缴纳增值税的3条理由能够成立,可以得出此项活动属于扣缴义务人“非经营行为”的结论,也不能援引实施办法第10条作为此项手续费不应缴纳增值税这一结论的法律依据。因为第10条对“非经营行为”采用的是正列举方式,虽然规定了兜底条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但目前没有任何两部、局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属于征收增值税的“除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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