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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企业是否需要每年申请重新鉴定?

(2013-12-23 14:24:10)
标签:

核定征收

企业所得税

分类: 企业所得税与汇算清缴

 

  • 来源:中国税网     日期:2013-12-23字号[ ]

 

  问:我公司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本年仍需实行核定征收方式。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因此,纳税人当年仍按照核定征收方式,不需要再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主动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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