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离婚后能否用感恩的心善待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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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夫妻俩在打离婚官司时均同意离婚,但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却争相推诿,一同到庭的10岁孩子小明(化名)见自己没人要,当场泪洒法庭。这是日前在通州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发生的一幕。昨天记者获悉,经过法官调解,最后孩子母亲带走了孩子。
笔者从相关报道中了解到,王女士与丈夫冯先生的孩子小明出生于2001年,现在上小学。夫妻俩曾两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第一次因冯先生不同意离婚,法院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第二次冯先生起诉离婚,但双方因孩子抚养争议,丈夫一气之下撤回了起诉。
在此次庭审中,王女士与冯先生对于离婚一事双方均无异议,但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女士称自己是外地人没有抚养能力,另外孩子现在在北京上学且跟丈夫一起生活,因此要求孩子由父亲抚养。而丈夫冯先生却称,孩子的母亲出走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过孩子了,都是自己照顾孩子,但是自己现在没有工作,因此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当天小明也一起来到了法庭,看到父母都不同意抚养自己,小明当场哭得泣不成声。经过法官与孩子沟通,小明说希望和妈妈一起生活。
笔者在看到这桩再普通不过的离婚案的时候,起先并不是从什么平面和网络新闻媒体看到的,而是从一些人的博客中获悉的,按道理说,这是一桩举国之下的普通的离婚案件,可以说千万件里面的之一而已,笔者根据这些博友的文章中关键词,在百度进行新闻词条搜索,最终搜索到了这桩离婚案的新闻源,这则新闻是出现在11月8日,相隔近半个月后的今天,一桩很普通的离婚案,为何成为千千万万网友和博友追踪的焦点?
这则新闻的原标题为《父母闹离婚推诿抚养问题 10岁儿子当庭洒泪》,仔细回味这桩离婚案先后在法院起诉三次后最终判决夫妻两人离婚,第一次因冯先生不同意离婚,法院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第二次冯先生起诉离婚,但双方因孩子抚养争议,丈夫一气之下撤回了起诉,最后一次,可以说,面对判决书,夫妻俩算是解脱了,庭审过程中夫妻俩唯一解脱不了的事情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当俩人当庭表示都不愿意抚养孩子时,他们2001年出生的儿子小明当场哭得泣不成声。经过法官与孩子沟通,小明说希望和妈妈一起生活。
面对冯先生,已经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儿子小明决不能要,宁愿每个月拿出400元的孩子抚养费。面对王女士,是针对夫妻俩互相推诿的行为前提下,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且多次给两人做调解工作。最后,孩子的母亲王女士同意抚养孩子。庭审后,在法庭的主持下王女士将孩子领走。
笔者想,作为12岁的孩子小明,他或许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的庭审,永远不会忘记庭审中自己的亲生父母相互交锋的表情,因为父亲的抛弃,母亲的勉强的领走,我们很难想象母子俩走出法院门口的将迎来怎样的情绪。小明将后该怎样面对这样的情绪?应该说,都是未知数。
让笔者担心的不是这桩普通的离婚案,而是有一些夫妻离婚后把对方的怨恨转到孩子身上,动辄打骂,甚至虐待,在这样生活气氛中孩子怎么可能形成良好的性格呢?四是父母离婚后双方都拒绝抚养孩子。有些夫妻离婚后把孩子视为再婚的障碍和拌脚石,都企图把孩子推给对方,有的甚至双方都不管孩子,使孩子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成了有父母的“孤儿”。这样的儿童性格上最容易出现不良的品质了。
众所周知,离婚是威胁儿童的最严重的最复杂的精神健康危机之一。相当多的心理学家认为,对孩子来说,只有亲人去世才能比父母离婚更痛苦,更操作身心。美国的一些婚姻心理学家对父母离婚给子女造成的心理影响做了较为长久的研究,他们发现,在被调查的离婚家庭子女中,有37%的儿童在父母离婚五年后,心理创作仍未消除,并表现出情绪消沉、低落、性格古怪孤僻,他们最强烈的愿望往往是希望父母复婚。
一些网友同样认识到一个问题,父母离异后,孩子生活在缺损家庭或者是再婚家庭中,通常不能得到正常的父爱和母爱,生活的各个方面也都受到了较为严重的影响,父母离异对孩子的心理影响往往更大一些。有研究表明,父母离异后生活在缺损家庭或再婚家庭中的儿童比生活在健全、正常家庭中的儿童,更容易出现心理问题,如性格上的变异,心理障碍甚至心理疾病等。在生活中我们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儿童由于父母的离异而变得性情古怪、孤僻、情绪消沉低落、忧郁寡欢、自卑胆怯,也有的儿童变得精暴、冷漠、烦躁、反抗、敌视,有的儿童甚至由于父母的离异而走向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