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城管“逼翻”货车背后的“车技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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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齐鲁政法信息网》等相关媒体报道称, 8月11日晚,一辆城管执法车查无手续渣土车时,在昆明路—西三环十字东100米处,与一辆拒停小货车发生撞车事故,货车司机和两名城管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几名群众围住城管的司机不让走。城管雁塔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城管执法车是分局的,当时工作人员正在盘查没有手续的渣土车,发现蓝色货车后要求停车,蓝车想走执法车想拦住,双方互相别车引发事故。
城管“逼翻”货车背后的“车技执法”
笔者从相关报道中了解到,11日晚7时50分许,位于昆明路北侧的现场一片狼藉:一辆印有“城管执法”的白色货车迎头撞在快慢车道之间的路灯杆上,车的前挡风玻璃已破碎,车的后部还在快车道上;右前方,一辆蓝色小货车侧翻在慢车道上,货车左前轮挨着人行道路沿,右后轮腾空,车上装着建筑垃圾,一位戴眼镜的年轻男子靠在车前坐在地上。
两辆车后边的快慢车隔离绿化带边,到处洒着蓝车洒下的建筑垃圾,绿化带部分地段已被车辆刮空,一些树枝草叶零散落在路边。“当时是快7点了,城管执法车沿昆明路由东向西追着蓝色货车,执法车几次想逼停它都没有成功。”一位目击者说,“后来执法车强行右挤想逼停蓝车,将蓝车从快车道撞到了慢车道,执法车也撞上了灯杆。”
不难看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就是西安城管雁塔分局工作人员正在盘查没有手续的渣土车,发现蓝色货车后要求停车,蓝车想走执法车想拦住,双方互相别车引发的。笔者从新闻报道的事发现场图片看到,货车上装着建筑垃圾,一位戴眼镜的年轻男子靠在车前坐在地上。
一辆是装载着垃圾的货车,一辆是城管执法的货车,一个是执法者,一个是被执法者,其实两者都心里很明白,你跑我不追,我照样可以查出你的手续是否齐全,我跑你追,显示出的却是你在知法犯法。出了事,就是城管局临时工干的。
众所周知,在道路上,交警是不允许追逐违法开车骑车者,难怪网友评论说:“城管追车,是知法犯法的。”然而,城管却不是交警。
还有网友认为,虽然此车没手续违法,但不应该强追,逼停。这样做很危险,会殃及路边行人,或者会致使执法、违法两者车毁人亡。执法应懂法,知道执法过程带来的负极作用,会对执法期间,执法过程先行评估,以免给社会带来危险、不安因素。次执法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应对此执法人员严肃处理,或者检方,可对此执法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提出公诉。因此次执法,已给社会带来危害、和经济损失。民众会拭目以待处理结果。
的确,从一些报道中我们也看到,有很多很多的城市执法车连牌照都没有,就在车上贴上一张“城市执法”“城管执法”字样的牌子就招摇过市,什么部门都不敢查了,这些小事情就说明了什么呢?
在此事件之前,8月6日晚10点左右,(河北)巨鹿县城一对经营服装门店的夫妻,深夜惨遭当地城管队员手持砍刀和木凳砍砸。该事件经燕赵都市报独家报道后,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巨鹿县城管局副局长商清涛1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殴打业主的城管队员为城管局临时聘用人员,事件发生后三人已被解聘。巨鹿县警方表示,警方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针对城管执法事件,有网友发表评论称,城管执法,执的是什么法?法律在城管执法过程当中不应当对任何一方事实上存在偏袒。也就是说,不能先入为主界定城管执法一定遵循了法律,也不能先入为主界定小商小贩的反抗行为一定是在“暴力抗法”。城管“依法”查处查扣,小商小贩凭什么就不是“依法”经营摆卖?小商小贩被指为“暴力抗法”,城管凭什么动粗打人就不是“暴力抗法”?
“执法是要有严肃性的,市民应该遵守法律,但目前存在城管执法体制不被尊重的问题。”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熊文钊说,“有些媒体将暴力城管的事情鼓噪得很混乱,给市民造成‘城管执法就不是执法’的感觉,认为城管执法就可以抵抗,甚至打人。
让笔者说,这真是一场“车技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