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政府人员轮奸女教师求哪种刺激?
(2011-07-05 12: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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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5日《齐鲁政法信息网》刊载文章,据《市场星报》报道称,2010年8月16日,旌德县发生一起强奸案。当天是“七夕节”,晚上,旌德县县城一家幼儿园女教师小筱(化名)参加了一场宴会。因喝了不少酒,几乎不省人事的小筱被宴会上的一名男子(三被告中的一人)开车送回家,但车子在距其家不太远的地方拐进了一家临街的宾馆。进入房间后,该男子用电话叫来另外两名男子(另两位被告,系其战友)。三人遂对小筱进行了轮奸。
政府人员轮奸女教师求哪种刺激?
笔者从相关报道中了解到,曾被老百姓传得沸沸扬扬的旌德县三男子轮奸一女教师案,日前在该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分别判决周某、赵某、蒋某13年、12年和11年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三被告均表示上诉。
案件发生后,由于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两人系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其中周某是某局司机,蒋某是某乡镇工作人员后被借调到某局。案件发生后,在旌德县城一下子炸开了锅。不少网民纷纷在当地的论坛上留言,一时间众说纷纭,该案被炒得扑朔迷离。办案机关顶着压力,经过半年多的侦查,终于查明事实真相。
三个人毕竟是战友,在部队接受过严格的训练,为什么还会发生三人轮奸一个女教师这样的卑鄙无耻的事件呢?为什么,现在政府机关的人员或者官员频频发生强奸和轮奸妇女的事情呢?这些事件的发生,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政府机关的形象。
湖南四干部轮奸女青年——就在湖南省衡阳县政府号召全县干部深入开展“四民”(“访民情、解民难、帮民富、安民心”)活动之际,该县溪江乡4名工作人员却淫威大发,轮奸了一名女青年。日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依法逮捕,衡阳县纪委对此事进行了公开通报。
笔者还曾记得一个事件,那就是五个男人在一个女人的帮助下,轮奸一新婚不久,孩子刚一月的农村少妇,其中的主角就是乡镇干部,这是2000年发生在农村的一个案件。几年过去了,直今冤屈得不到昭雪,正义不能够伸张,这人间还有没有公道?
据2009年11月28日《生活新报》报道:“我们镇的党委书记从20天以前就没有来上班了,据说他是因为强奸我们镇派出所的一位女民警,目前已被市公安机关抓了……”宣威市龙场镇一位读者致电本报反映了上述情况。本月19日晚,记者深入当地,经过对当地群众和市、镇各级相关部门的明察暗访,最终证实了这位读者的说法。龙场镇党委书记杨德彦因涉嫌强奸未遂的罪名,已于本月11日被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利用中午休息时间谈工作不是不可,但谈工作怎能让一个年轻女民警到自己的卧室里去谈呢?这不分明就是事前的“强奸动机”吗?那么,这位镇党委书记哪里来的胆量竟敢借自身权位去对一名下属单位的年轻女民警进行非礼呢,这又暴露了什么呢?
这位镇党委书记身为一镇之主,日间权力之大,无人可及,出现强奸女民警的事件可以说明平时定也是个好色之徒,并非出自偶然。要不,其也不敢嚣张到让女下属单身到自己宿舍里,干出那可耻的言行来,让人抓了把柄。镇党委书记强奸女民警暴露了他自身权大思淫欲,忘却了自身身为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之所在是要为民众服务的,而不是靠权力去玩弄女色。
在乡村,女人爱惜自己的贞节就象是爱惜自己的生命。而这个新婚不久的少妇严琴以自己的贞节做代价,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去告乡干部,这风险也就非同一般。因为这毕竟是关系到自己名声的大事,谁会不顾自己的清白去害别人?再说有几个农民敢怨这些“土皇帝”?
有网友说,如果是一个罪犯强奸了那位少妇,人可以理解;如果是一群罪犯强奸了那位少妇,人也可以理解;但一群乡镇干部轮奸一位少妇,叫人如何都不能理解,也绝对不能接收。如果他们轮奸的是一个婊子,人也可以理解;如果他们轮奸的是一群婊子,人也可以理解;但他们轮奸的是一位孩子刚出月的农家妇女,而且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而且专门有一个妇女为他们引诱,拦挡,锁门,望风。是可忍,孰不可忍!
封建时代的皇帝又当如何,他看上人家的女子,也不会露骨到这个地步;就是一群强盗,强暴一个妇女,也不会那样心安理得;但我们的乡镇干部却比强盗和皇帝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是绝对的土皇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你农民算个啥?你农民不过是个蛆虫蚂蚁,我把你一脚踩死又有何妨!我们的民主国家已有五十多年,为什么还存在中世纪的野蛮、残忍、愚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