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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368万天价过路费是不是糊涂账?

(2011-01-18 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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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368万天价过路费是不是糊涂账?

【导读】——据118日《广州日报》报道称,17日,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武方晓对外表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时建锋368万元天价过路费案撤回起诉,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当初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在时建锋的罪名确认上也曾有过探讨,鉴于当前该案在社会上引起的巨大反响,时建锋的罪名或将更改,今后或以伪造车牌罪对其提起公诉。此外,他还表示对时建锋提起公诉的确存在瑕疵。

 

368万天价过路费是不是糊涂账?

 

                                                 ●高贵昊

 

 

据相关报道称,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多挣钱,河南禹州市一农民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

虽然中国公路收费多、收费高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短短8个月的时间就有368万余元还是令人震撼。这368万余元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是不是笔糊涂账?到底中国的公路收费有何乱象?

据悉, 201056日,因为相关事实不清,该案被鲁山县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10826日,该案再度由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主要因为:368万元的金额是否准确待查;涉事车辆是否超载需第三方认定;是否存在时建锋所说的李金良此人需要进行调查。

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原因是,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提供的涉案车辆的逃费明细没有列出;需对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进一步了解;对于时建锋是否雇用了其他司机,该案是否有其他共犯需要进行调查。不过,从现在的情形来看,仍有相关事实有待查清。

那么,时建锋所犯究竟是不是诈骗罪?根据最高法正式公布的《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而河南省的标准,超过20万元即为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中原高速计算出来的金额,时建锋逃费达368万元,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200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个是无期徒刑,一个是3~7年有期徒刑,两者之间的差别非常大。

不难看出,368万元的过路费乍一看的确像是一笔算不清楚的糊涂账,细算之下,却是真的。可这个真的更加让人觉得触目惊心。368万、无期徒刑,这样惨痛的例子不知道能不能给高企的过路费、物流成本敲响警钟。

那么,368万的数字到底是怎么来的。这又涉及到另一个规定,这个规定是由河南省交通厅下发的《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里面规定,通行卡自领取之时起在24小时内有效,超出24小时的,按路网最远端收取费用;对拒交通行费的车辆,各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限制其通行,并加收应交通行费五倍的费款。也就是说,这两辆车逃掉了,现在要交过路费就不是按100.2公里来交了,而是按照下汤到郑州算了,全程有152公里,如果加收5倍罚款的话,算下来是几乎是上千万的天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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