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座女:该不该枪毙邮政局长?
(2010-12-07 10: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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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2月5日晚11时30分左右,谷青阳酒后驾单位公车在洛宁县涧口乡政府所在地以北新安虎线路段逆向行驶,连续撞倒正在赶路的7名青少年中的5人,当场撞死3人,另2人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死亡的4男1女5名青少年中,3名为在校中学生,2名为辍学青少年,最小的13岁,最大的16岁。
据现场勘查发现,从第一个少年被撞倒的地方到停车地点,相差约280米。目前,洛宁县已成立了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处责善后工作。肇事者是洛宁县邮政局长谷青阳,系酒后驾车。
——关注河南洛宁邮政局长酒后撞死5名青少年事件
“酒后驾车”,这种行为是十分危险的。每一个曾经酒后驾车的驾驶员在行为上已经有了造成交通事故的可能,成为潜在的马路杀手。
众所周知,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员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会做些一反常态的事。饮酒后驾驶员的意志是薄弱的,开车睡着了,把人撞了他都不知道,事故危害性、公共安全的危险性非常大。据统计,驾驶员酒后开车,其发生交通事故的比率为没有饮酒情况下的16倍。
酒后驾车严重威胁着交通安全,已成为交通事故中的“一大杀手”。仅靠公安机关对酒后驾车现象进行处罚来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处罚酒后驾车者只是一种手段,作为司机应当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自觉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逞强好胜,拿别人和自己的命当儿戏,以酒后驾车去冒险,要从根本上杜绝酒后驾车这一严重违法行为。
笔者从相关报道中了解到,在事发现场,依旧聚集着大批群众。已经死亡的4名少年躺在国道旁或紧邻的深沟里,尸体上盖着棉被,守护在尸体旁的家属一个个泣不成声。据了解,还有一位少年的尸体此时正躺在当地医院的太平间里。
肇事者——邮政局局长谷青阳没停车反而继续驾车准备逃逸,目击者疾步追赶上去,车又停了,停了一会又准备走,走了一段车坏了走不动了。当时目击者向这位“不是一般人”要手机报警时,谷青阳不但不给,还想动手打目击者。
然而,肇事车里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其中那个男的坐在驾驶员位置。参与救援的附近群众指证,有一位伤者当时被他们送到了当地医院,但因为延误时间较长,这名少年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群众们说,这同肇事司机不及时报警和不肯借用手机报警有很大关系。
事发后,曾赶来一辆印有邮政标志的车辆,试图强行将肇事司机带走,被愤怒的群众拦下,“这简直就是拿老百姓的生命当儿戏。”肇事司机谷青阳系酒后驾车肇事,已被批准逮捕,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事故原因。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切忌对酒后驾车心存侥幸。客观地讲,酒后驾车不一定就肇事。正因如此,肇事司机“局长大人”便对其隐患产生了麻痹思想,总觉得喝点儿没啥,大不了就是挨顿罚。这位“局长大人”,甚至于坐在副座的女人也应该懂得,尽管事故是偶然发生的,有一定概率,但也存在必然性。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一次、两次不出事是可能的,张三、李四不出事或许也是事实,然而,说不定哪一天就会招致灾难降临。
只要稍微讲一点道德良心的人,只要稍微尊重他人生命的人,只要稍微有一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识到人,怎么可能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呢?怎么会开车前还喝酒呢?这还需要法律来约束吗?这还需要社会公德来约束吗?可是,现实就是如此让人失望,醉酒驾车致人死命的残酷事件仍然不断发生,酒后驾车的事情更是不胜枚举。公务员酒后驾车的,警察酒后驾车的,领导干部酒后驾车的,更让人灰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既然个体的道德沉沦,危害社会,法律必须托住道德。
对待酒后驾车这种社会公敌,可以适用行政处罚,而对于性质比较严重的醉酒驾车,不管有无造成严重后果,都可以考虑细化法律规定用刑罚制裁,如此才能从源头上制止醉酒驾车行为,防范因醉酒驾车造成的惨烈车祸。当然,在制定法律来惩罚醉酒驾车的同时,更应当注重加强严格执法,否则,再严厉的法律也会是一纸空文。
南京张明宝醉驾致5死4伤被判无期徒刑,成都孙伟铭醉驾致4死1重伤被判无期徒刑,滑县魏法照醉驾致8死3伤,佛山黎县景全醉驾撞死2人被判无期徒刑。在一例例血的惨剧面前,作为邮政局局长谷青阳还是拿老百姓的生命当儿戏,网友“野草”说:“县邮政局长谷青阳如果不被处死,我们百姓也就确实‘不懂’法了。”
在这里,笔者只能问一问坐在驾驶员邮政局局长谷青阳驾驶的公车副座的女士:“该不该枪毙你身边的邮政局局长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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