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农信社“管理漏洞”背后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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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麒麟镇小营村村民张中泗常年在外打工,2008年,他把自己在云南打工挣的两万块钱存进了镇上的农村信用社,本以为钱放在银行就等于放进了保险柜,谁知一年后,信用社告诉他,钱没了。据悉,常年在外打工的张中泗每次都会把挣来的钱通过麒麟镇农村信用社协理员张照芳给存起来。2009年9月份,张中泗的妻子去协理员张照芳家更换存单时突然发现,账簿上有丈夫存的两万元块钱,而自己没有存单。
笔者从报道中得知,2008年张中泗出去打工之前,把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两万元钱交给了协理员张照芳,张照芳说过几天会把存单给他妻子送去,谁知对方没有信守承诺,现在连钱也不见了。为了把事情查清楚,张中泗来到巨野县信用社,这张巨野县信用社提供的存款单据上清楚地写着,2008年9月27号张中泗存了两万块钱,为一年定期。不过这两万块钱一个月后就由张照芳代取了出来。
随即,张中泗拿着这张单据找到了麒麟镇农信社刘主任。得到的答复却是,让张中泗去法庭告。
而麒麟镇农村信用社协理员张照芳得解释就是,张照芳承认了这两万元提款是其代签的字,但是钱在柜台前直接交给了张中泗。然而,在报道中张中泗解释自己一直在外面打工,根本不可能。
山东省农信社会计科工作人员答复:信贷员是不能给客户代办业务,由客户来办理业务。就是代取叶必须拿着储蓄户的身份证和代办人的身份证。
律师的的观点就是农信社不按规范程序操作,导致客户的存款被他人取走,农信社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巨野农信社“管理漏洞”的事件笔者看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加快,金融业逐步迈向商业化,农村金融经营体系和监管体制跟不上时代步伐,相对滞后,从而使一些金融基层机构的业务监管不力,内控机制不健全,缺乏对职务犯罪的防范意识,忽视对某些权力的监督,造成整体控制上的失衡。有的机构开拓发展业务,管理相对滞后,在新业务不断推出、基础手段不断更新的同时,内控管理和制约机制建设跟不上,造成乘隙作案增多。有的机构用人制度改变后,出现了临时工、聘用工和正式工多种用工形式并存的情况,而对职责权利关系却未作相应调整,这就使所谓“临时(聘用)工不敢监督正式工,新职工不敢监督老职工,一般职工不敢监督处、所负责人”的现象十分突出,相互间的监督制约形同虚设,使得其中有犯罪意识的人作案轻而易举,很容易得逞。
因此,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就必须把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当作强化内部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摆上一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一是要落实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管理基本制度、各项业务工作环节和损失程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要加强考核评价。每一项大的工作结束后,都要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考核评价,通报情况、奖优罚劣,并通过考核评价来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那么,张中泗的两万元存款到底进了谁的腰包?事情到底该如何解决呢?面对张照芳不承认提走了这两万元钱,巨野县农信社工作人员的答复却是:这个问题就是出在张中泗与协理员之间,他两个之间的交易,就是他把这个存单给协理员了,但是这个协理员没给他钱,这说明这个协理员的问题。农信社的制度都是逐渐完善的,所有制度都是试行、试运行。
在此,这句话同样折射出巨野农信社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也是目前一些地方信用社内控机制乏力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