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讲 快感学原理II
2008年5月3日
快感学的基本原理Ⅱ
——精神快感现象部分(2/3)
第2节现实生活中的精神快感现象发展为艺术快感现象
- 艺术的感觉形式的创造
精神快感行为的发生实现于对现象的感知的基础之上。
现实生活中的精神快感行为的发生实现于“对现实地存在着的现象的感知”的基础之上。现实生活中的现象不以行为者的意愿而存在、而变化,这对精神行为来说仍然是一种严重的限制。
精神快感行为想要更为自由地发生,就需要寻找到一种方法,可以摆脱对现实生活中的现象的依赖。而这种方法就是由精神快感行为自己创造出一种感觉形式,用这种感觉形式所表现出的现象,来取代现实生活中的现象。
这种创造是可以实现的。——现实生活中的感觉形式可以被解析为各种基本的呈现元素,各种基本的构成样式。生命体可以采取某些物质材料作为媒介材料,使它们呈现出相似的形式元素,这些形式元素同样地可以做出各种各样的形式构成。这样,生命体就创造出一种同现实生活中的感觉形式相似的感觉形式。假借着由这种感觉形式所呈现的形象而发生的精神快感行为,就是“艺术快感行为”;而所创造、所假借的这种感觉形式,就是“艺术的感觉形式”。
观念是将事物抽象化而形成的意识符号。感觉形式同样地可以被抽象为观念符号。以语言文字将感觉形式的观念表述出来,就成为转化为观念形式的感觉形式。通过想象行为,生命体可以将转化为观念形式的感觉形式转换、重现为在意识中呈现出来的具体的感觉形式。假借着转化为观念形式的感觉形式而发生的精神快感行为,就是广义上的“艺术快感行为”,即文学行为。而所创造、所假借的这种转化为观念形式的感觉形式,就是广义上的“艺术的感觉形式”,即文学的感觉形式。
- 从艺术的感觉形式本身获得快感
i.艺术摹拟再现现实生活中的美的感觉形式
基本意义上的“艺术的感觉形式”,是由艺术媒介材料呈现出来的感觉形式元素及其构成形式,即,“艺术媒介形式”。
藉由艺术媒介形式,可以将现实生活中的感觉形式摹拟再现出来。这就是“艺术所摹拟出来的感觉形式”。
早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们就乐意摹拟那些使他们感兴趣的自然景象和生活事物形象。这是因为,所摹拟出来的形象能够使他们产生出犹如面对现实生活中的形象本身所产生出来的那种快感。
艺术所摹拟的形象作为真实事物的形象的影像,成为脱离了物质实体而自在的、单纯的感觉形式。这种感觉形式比起真实事物的存在形式无论是在空间上还是在时间上都具有了高度的自由性。例如:庞大的自然景象、生活事物形象可以摹拟在高度缩小的画面上;转瞬即逝的形象可以通过摹拟出来的绘画而获得永生。正是因为艺术作品能够使生命体更方便地获得形式感觉快感,所以尽管它只不过是真实事物的影像,却能够在人们的精神快感生活中居有重要的地位。
能够引起形式感觉快感的感觉形式,被称为“美的形式”。艺术行为是一种精神快感行为,是以获取精神快感为目的的行为。这决定了艺术行为所摹拟的感觉形式不是任意的感觉形式,而是美的感觉形式。——“艺术摹拟出来的感觉形式”应当称为“艺术摹拟出来的美的感觉形式”。
ii.在艺术摹拟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美的感觉形式。
艺术摹拟再现现实生活中的美的感觉形式。自然景象和生活事物形象呈现着极其丰富的美的感觉形式因素,愈是能够逼真地将这些美的因素摹拟出来,就愈是能够从艺术作品所再现的感觉形式中获得快感。因此,艺术家们致力于“逼真地再现”。而正是由于艺术家们不知疲倦地追求着逼真地、更逼真地再现现实生活中的美的感觉形式,艺术才得以在技巧上、在表现方式、表现观念上不断地进步。
然而,由于以媒介材料呈现出来的感觉形式是一种脱离了实体的、从而可以自由地变化的形式,由于摹拟行为有着一系列的复杂的操作过程,所以摹拟出来的形式一方面可以同所摹拟的形式高度地相似,一方面——在元素的呈现和构成方式上——却又必然地同所摹拟的形式有所差异。这就使得“逼真地再现”这个基本的摹拟原则遭到否定,就使得“摹拟”这个艺术观念陷入了悖论,——摹拟行为并不能够真正地实现摹拟。
既然艺术摹拟出来的感觉形式同艺术所摹拟的感觉形式必然地会产生差异,艺术摹拟就有可能而且是必然地、自然地将这种差异实现为“美”的差异,使摹拟出来的感觉形式实现为比所摹拟的感觉形式更美的感觉形式。
艺术摹拟出来的感觉形式之所以成为了更美的感觉形式,是因为它具有了更为丰富的美的感觉形式因素。这些因素当然不是摹拟出来的,而是由艺术行为创造出来的。既然这样,前一小节所说的“艺术摹拟出来的美的感觉形式”这个概念就仍然是不准确的,它应当被分析为“艺术摹拟出来的美的感觉形式”与“艺术在摹拟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美的感觉形式”这两个概念。
iii.纯粹地由艺术行为创造出来的美的感觉形式
艺术在摹拟的过程中创造出一种美的感觉形式。这种感觉形式并不是所摹拟的自然景象和生活事物形象原本呈现着的,而是由艺术媒介形式以自己的元素呈现方式和形式构成方式表现出来的。
在摹拟艺术中,这种感觉形式同所摹拟的感觉形式融为一体,表现为美化了的自然物象。
艺术创造愈是强调对自然物象的美化,由媒介形式自身所创造出来的感觉形式在摹拟出来的自然物象中就愈是突出地显现出来,就愈是居有重要的地位。而艺术家也就愈是意识到媒介形式自身所具有的形式表现力的重要性。
这样,在艺术经历了漫长的摹拟表现的过程之后,艺术家们终于明确地认识到可以不依赖于对自然物象的摹拟,而单纯地以媒介形式自身的表现力创造出美的感觉形式。这种艺术被称为“抽象艺术”。
没有了自然物象的最后的束缚,媒介形式的元素就可以以最自由的方式呈现出来,就可以以最自由的方式构成出美的感觉形式。
单纯地以媒介形式自身的表现力创造出来的感觉形式是纯粹的“美的感觉形式”,是生命体的形式感觉快感功能的最直接的体现。因此,由优秀的艺术家所创造出来的这种感觉形式能够引发最鲜明的形式感觉快感。
- 假借着艺术的感觉形式将情感表现出来
i.现实生活中的情感复述
情感本身就是一种快感的或不快感的精神状态。情感状态具有向其他生命体表达、同其他生命体交流的倾向。情感的表达和交流能够使生命体获得较强的快感。
现时地发生的情感表达和交流行为是针对着具体面对的、特定的对象而发生的。这就使得行为的发生受到严重的限制。
须要寻找到一种方式来克服这种限制。
在现实生活中,寻找到的这种方式主要是情感表达的“复述”。复述包括本人的“追述”和他人的“转述”。追述不再受到即时的情感表达所受到的时间的和环境的限制。转述还不受到表达对象的限制,这样,情感表达就具有了较高的自由性。
复述可以一再重复地发生,这也增加了它的自由性。在不断地重复的复述的过程中,复述者有可能自觉或不自觉地对所复述的情感加以发挥,有可能赋予所复述的情感以新的色彩,还有可能将比较复杂的情感做新的构成和组合。这又增加了它的自由性。
复述出来的情感脱离了所复述的情感的发生背景——情感之所由发生的事件和环境,而成为一种孤立的存在。这就使得它难以被接受者充分地理解。同时,复述出来的情感还在较大程度上丧失了现实地发生着、表达着的情感所具有的那种生动性,丧失了面对当事者现实地表达着的情感所具有的那种亲切性。为了弥补这些缺点,复述者通常会将情感的发生过程、发生背景一并描述出来。这样,对情感的复述就成为对情感及其发生过程、发生背景的描述。
在这种描述的过程中,情感不但可以随同对事件和环境的描述而直接地表述出来,还可以在对事件和环境的感觉形式的描摹中自然地表现出来。对情感及其发生过程、发生背景的描述所具有的这种性质,已经类似于艺术行为的性质。然而,它还不是艺术行为。
ii.文学的情感表现
现实生活中的情感复述,只是将已经发生、形成的情感,以及情感的发生过程、发生背景,重新表述一遍。这还不是艺术的表现方式。
艺术的表现方式,是假借着一种艺术媒介形式,——从而能够更为自由地——将情感表达出来。
现实生活中的情感复述所采用的媒介形式是语言文字。语言文字也可以被用来作为一种艺术媒介形式。采用语言文字作为艺术媒介形式的艺术是文学。
为了将情感更为自由地表达出来,文学家想象出情感所由发生的事件和环境。这种虚拟的事件和环境,实际上就是情感表达的媒介。由于所表述的内容本身就具有媒介的性质,语言文字就由现实生活中的意识交流的媒介升华为艺术表现的媒介形式。
借助于对语言文字这种艺术媒介形式的自由运用,文学可以对感觉形式做生动的描绘。通过所描绘的感觉形式,将情感自然地体现出来。这就极大地提高了文学创作的艺术性。
这是“讲述型文学”的情况。最典型的讲述型文学是小说。
由于可以通过对感觉形式的描绘将情感直接地体现出来,就发展起不再借助情节描述来表达情感的文学型式,——诗歌。
而位于小说与诗歌之间的,则有散文、戏剧…。
iii.狭义的“艺术”的情感表现
在现实生活中,情感只能够通过语言文字这种媒介形式来表达。(此外,还可以通过生命体自身的表情来表达。表情不是一种自在的媒介形式。)而在艺术行为中,除了语言文字之外,情感还可以采取感觉形式的媒介形式来表达。其中主要是视觉的和听觉的媒介形式。采取感觉形式作为媒介形式的艺术是狭义的“艺术”。在狭义的艺术中,艺术的基本性质最单纯地显示出来。
作为一种媒介形式的感觉形式,与作为媒介形式的语言文字明显地不同,——它不表示任何的“意义”。
那么,在艺术行为中,情感又是如何藉由感觉形式而表现出来的呢?
按照在历史上曾经有过重大影响的“移情说”的说法,情感是被“移入到”感觉形式之中的。那么,情感又何以能够被“移入到”感觉形式之中呢?对于这个问题,移情说的回答是“通过想象和联想的作用”。这其实还不是很确切的解释。
现在从快感学的立场上来考察和分析:
感觉形式引发了形式感觉快感。由于感觉形式有着极其丰富的具体的表现,所以它所引发的并不是单一的快感,而是具体倾向各不相同的快感。这些具体倾向各不相同的快感,其实就是具体倾向的各不相同的“最单纯的情感状态”。也就是说,感觉形式本身就具有“情感意味”。正因为这样,艺术所表现的情感才能够同感觉形式自然地融合起来。
(感觉形式、形式感觉本身包含着情感因素,只不过这种情感因素不像物理学意义上的感觉形式、形式感觉的性质那样明晰和确定而已。例如,“红色”是明晰而确定的,而它所引起的“热烈”的感觉则是不明晰、不确定的。而在音乐艺术中,感觉形式、形式感觉的情感意味则比较明显地表现出来。)
情感是较为抽象的存在,而感觉形式则是具体的存在。感觉形式具有极其丰富的个性,因此它能够将情感的丰富的个性充分地体现出来。——事实上,艺术的感觉形式更是在很大程度上创造出、增加了所表现的情感的个性。
4、假借着艺术的感觉形式将辨悟思惟表达出来
辩悟思惟是跨度相当大的一种精神行为。可以说,从完全不涉及观念的“纯粹的感性精神行为”——形式感觉行为和“纯情感行为”,到完全采取观念的方式来发生的“纯粹的理性精神行为”——逻辑推理行为,这二者之间的精神行为都或者可以归属于辩悟思惟行为,或者具有辩悟思惟行为的性质或成份。由于存在于这样大的跨度之间,所以辩悟思惟行为就有着丰富的过渡层次,——从最直接、最简单的对单一事物的判断,到有着复杂过程的对总体现象、对环境的综合认识,直到有系统的对生活真理、对人生真谛的深入探究。
i.从现实生活中的辩悟思惟、辩悟思惟复述,到自由地发生的辩悟思惟行为
作为一种内在的精神状态,辩悟思惟行为所形成的意识状态也同情感状态一样地具有向其他生命体表达、同其他生命体相互交流的自然倾向。同情感的表达和交流行为一样,辩悟思惟的表达和交流行为也希望不受时间、空间和接受对象等方面的限制,而能够较为自由地发生。辩悟思惟行为寻找到的可以较为自由地发生的方式也是复述。
也同情感的表述和交流行为的情况一样,从现实生活中的辩悟思惟复述,也发展出不但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也不再受具体的对象、具体的背景的限制而高度自由地发生的辩悟思惟行为。
同具体的对象、具体的背景脱离开来的辩悟思惟,同艺术的情感表达的情况一样,也丧失了即时发生的行为的那种生动性。它或者为了追求生动性而将抽象观念再联系于感觉形式,——艺术地摹拟和创作出来的感觉形式——从而发展成为艺术性的辩悟思惟行为;或者不再追求生动性,而是追求更高的概括性,从而发展成为哲学性的辩悟思惟行为。(这是就其基本的倾向而言。对于具体发生的辩悟思惟行为来说,艺术性与哲学性是可以兼有的。)
比较复杂的辩悟思惟在表达的过程中仍然处于发展的状态之中。事实上,在大多数情况下,“辩悟思惟表达行为”就是以表达的方式发生和进行着的辩悟思惟行为。
ii.艺术性的辩悟思惟行为
只从最基本的表现方式这个方面讲,哲学性的辩悟思惟行为是比较简单的,无须再做进一步的分析。
这里只对情况比较复杂的艺术性的辩悟思惟行为做进一步的考察和分析。
a.辩悟思惟作品中的艺术表现与艺术作品中的辩悟思惟
为了使得抽象的、艰深的辩悟思惟变得比较容易理解,在辩悟思惟表达的过程中,加入了形象的描述,情节的叙述。所加入的具有艺术性的形象描述、情节叙述,就是辩悟思惟作品中的艺术表现。
由于是插入式的、说明性的表述,所以所采取的通常是比较短小的、以形表义的文学型式,——比喻和寓言。
艺术作品中的辩悟思惟又有“狭义的艺术作品中的单纯地藉由感觉形式而表达出来的辩悟思惟”与“文学作品中的同时地藉由感觉形式和语言文字所表述的意义而表达出来的辩悟思惟”这两种不同的情况。
形色、音乐、舞蹈等艺术单纯地藉由感觉形式将辩悟思惟表现出来。艺术的感觉形式表现着辩悟思惟,这同它表现着形式感觉快感和情感一样,是很普遍的事情。
观念的辩悟思惟之所以能够单纯地藉由感觉形式表现出来,是因为它可以渗透到、融合到情感状态之中。——“联系着观念的情感状态”本身就包括着“联系着辩悟思惟的情感状态”。而在所假借的感觉形式是具体的自然物象、特别是人物形象的情况下,通过形象所蕴含的意义,辩悟思惟就能够更为明确地表现出来。
例如:在形色艺术中,米开朗琪罗(Michelagelo)绘在西斯廷教堂天花板上的《创世纪》组画,磅礴的气势、震撼的力量不只产生于宏伟雄健的视觉形式,也产生于艺术家对人生、对宇宙的严肃的辩悟思惟。在音乐艺术中,圣桑(C.Saine-Saens)的管弦乐曲《天鹅》被改编为大提琴独奏曲《天鹅之死》,又据此编创出芭蕾独舞《天鹅之死》,就是因为它具有厚重的辩悟思惟意蕴。而贝多芬(L.Beethoven)的《第5交响曲(命运)》,则正如标题所提示的,表现了对人生根本性问题的严肃思考。
文学作品同时地藉由由语言文字转化为观念形式的感觉形式和由语言文字直接地表述的意义将辩悟思惟表达出来。对辩悟思惟所做的直接的表述在这里不是独立地发生的,而是借助所摹拟、创造的感觉形式更为自然地做出的。也就是说,辩悟思惟主要是藉由感觉形式而表现出来。因为这样,所以文学的辩悟思惟的表现方式与艺术的辩悟思惟的表现方式在艺术本质上是相同的。
b.没有发展过程的与有发展过程的辩悟思惟行为及其表现
比较简单的辩悟思惟,没有复杂的分析、论证过程,因此可以以完成的形式一次性地表达出来。而藉以将这种辩悟思惟表现出来的感觉形式,通常也是以静态的方式一次性地呈现出来。这样的辩悟思惟通常采取规模比较小的作品形式。
对比较重大的人生问题所做的辩悟思惟,不但有比较复杂的分析、论证过程,而且是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地完成的。艺术家以精心地组织的系列感觉形式、生活形象来表现这种辩悟思惟。这些感觉形式、生活形象不是各自独立地和重复地表现着这种辩悟思惟,而是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通过逻辑的发展过程将辩悟思惟逐步地、最终完全地表现出来。或者更准确地说,辩悟思惟是在这个艺术表现的过程中不断地发展、充实,而最终完成的。
例如:交响曲通过乐思的发展、乐章的发展将辩悟思惟逐步地、最终完全地表现出来。长篇小说和戏剧通过情节的发展、人物性格的发展将辩悟思惟逐步地、最终完全地表现出来。
4、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
艺术现象的形成根源于对精神快感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由现实生活中对精神快感的追求发展而来;艺术行为获得的精神快感与现实生活中获得的精神快感并没有根本的不同。艺术行为现象的最基本的要素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精神快感行为现象的最基本的要素,二者之间并没有根本的不同。因为这样,所以由现实生活中的精神快感行为促成的艺术行为又有着向现实生活中的精神快感行为渗透、回归于现实生活的倾向。这就促成了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在艺术发展得高度成熟、在艺术现象成为人们生活中普遍地存在着的重要的现象之后,这种倾向更为明显地显示出来。
i.艺术的生活化
艺术行为的“有别于现实生活中的精神快感行为”的本质,在于它创造出艺术的感觉形式。艺术的感觉形式须要借助于某种物质实体、包括由某种物质实体加工制做出来的物质材料才能够呈现出来。所借助的物质实体(例如作为绘画的呈现基体的画布、作为雕刻的呈现基体的石料),虽然还保留着自然的物理形态,其存在的意义却并不在于“自然的感觉形式”。而所借助的经过加工制做的物质材料(例如绘画颜料),更是一并消除了其所由来的那种物质实体(例如颜料矿石)的自然的存在形式。
艺术行为所需要的,只是所借助的物质实体的感觉形式呈现功能。正因为这样,所以它不但不关心物质实体的功利意义,也不保留物质实体原有的存在形式。事实上,单纯的艺术行为是必然地舍弃物质实体的功利意义和自然的存在形式。这是因为,物质实体的功利意义是同它的自然的存在形式密切地关联在一起的,而自然的存在形式是已经固定了的感觉形式,不具有将艺术的感觉形式自由地呈现出来的功能。
然而,这只是从“纯正的艺术行为”的立场来看待“艺术的”表现。倘若转换一种立场,艺术行为的发生就可以不受到这样的限制。——艺术行为之所以不能够以自然的、功利的物质实体作为感觉形式的呈现基体,是因为自然的、功利的形式妨碍和干扰了艺术行为对感觉形式的自由创造。而只要自然的、功利的形式不对艺术的自由创造形成妨碍和干扰,艺术行为当然就可以以自然的、功利的物质实体作为呈现的基体,将感觉形式自由地创造出来。而这种可能性事实上是存在的。这种艺术行为的具体呈现方式是:只借用物质实体的某一局部或某一方面作为艺术的感觉形式藉以呈现的基体。所借用的这某一局部或某一方面只是在“艺术的感觉形式藉以呈现的基体”这个意义上存在着,而不是在“自然的、功利的存在形式”的意义上存在着。在这种情况下,艺术的感觉形式是附丽在物质实体之上。这种艺术形式被称为“装饰艺术”。例如:水瓶上的图绘,建筑墙壁上的绘画和浮雕。
对于功利的制作物来说,将艺术的感觉形式与物质实体的存在形式相结合,还存在着另一种实现方式。那就是将艺术的感觉形式融入到功利的形式之中。——功利的制作物是以功利的原则设计和制做出来的。对于制作物的设计和制做来说,功利的原则是必须遵守的、根本的原则;然而,却并不是唯一的原则。由于功利的形式并不排斥美的——艺术的——形式,所以制作物就可以同时地采取功利的与艺术的这两种原则来设计和制做。这样,艺术的感觉形式就融合在功利的形式之中,制作物的形式就成为既是功利的存在形式、又是艺术的表现形式。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建筑。在古代希腊的建筑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教堂建筑中,都可以看到功利形式与艺术形式的完美结合。
“将功利的形式表现为艺术的形式”的设计和制做原则,通过现代“构成主义艺术”的出现和发展而得到更纯正的表现,并且在制作物的设计和制做中得到最为普遍的应用。——构成主义艺术在最高程度上摒弃了对自然现象的摹拟,而完全地致力于纯粹的艺术形式的创造。对“艺术的纯粹性”的强调走向了极端。而正是由于走向了极端,才使得艺术形式能够以无限丰富的方式自由地构成。构成主义艺术直接地影响和启发了功利制作物的设计和制做的理念。对制作物的形式的设计更意识明确地重视着艺术的形式构成,而无限丰富的构成方式则为制作物寻找到理想的艺术形式提供了条件。与此同时,现代的高度发达的工业制造技术也使得高难度的、复杂的形式制做成为可能。这样,“将功利形式艺术化”就成为现代功利制作物的设计和制做的普遍趋向。沿着这个方向继续发展,将“艺术化”的对象扩大到人的容颜、生活行为和生活环境等各个方面,就形成了普遍意义上的“艺术的生活化”。
艺术先是逐渐地趋于纯粹,然后又逐渐地回归于现实的生活。在当代生活中,人们广泛地追求着艺术的——美的——快感。可以说,艺术,艺术的快感,已经无处不在。
ii.生活的艺术化
艺术的形式与生活事物的存在形式相结合,从艺术的角度来看是艺术的生活化,从生活的角度来看就是生活的艺术化。
在这里,“生活”是被局限在“生活事物的存在形式”的意义上,“艺术”是被局限在“艺术的形式”的意义上。——这是一种外在的、浅在的“生活的艺术化”。
更深刻的“生活的艺术化”不只是形式上的,更是精神上的。
艺术的生活化表明人们可以、而且乐意以艺术的立场来对待现实的生活。当人们以艺术的立场作为根本的立场来普遍地看待和对待现实的生活的时候,他们就实现了深刻意义上的“生活的艺术化”。
——自在的艺术行为使人们从物质的、功利的现实生活中超脱出来,实现出同现实生活相对地存在着的精神生活。然而,正是由于自在的艺术行为所实现的精神生活是同现实的生活相对地存在着,所以虽然从这种精神生活本身来说是完全地超脱了现实生活的功利性,但是对于完全意义上的“生活”来说这种精神生活对现实生活的功利性的超脱却只是方面的,部分的。
而以艺术的立场作为根本的立场来看待和对待现实的生活,艺术的精神——对于精神快感、精神生活的强调——就成为主导着现实生活的基本方向的一项原则。现实生活的功利性仍然存在着,但是艺术的立场却使得人们能够从狭隘的功利意识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样,现实生活的根本意义就不是功利的,而是精神的。这样,现实的生活与艺术的生活就成为同一的生活。这就是深刻意义上的“生活的艺术化”。
最后,须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一般地说,形式上的“生活的艺术化”是整体意义上的“生活的艺术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深刻意义上的“生活的艺术化”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对于为数众多的缺乏真正的艺术精神、艺术修养的生活者来说,却有可能、而且事实上是普遍地成为一种消极的因素,反而阻碍了深刻意义上的“生活的艺术化”的实现。这是因为,形式上的“生活的艺术化”只能够给生活增加一些“浅在的形式感觉快感”的乐趣。倘若生命体满足于这种乐趣,他就会麻木了对于真正的、严肃的艺术的欣赏兴趣和欣赏能力。倘若生命体更着意地炫耀这种往往是通过资金的消费而显示出来的“生活情调”,他就更是对艺术、对艺术修养做了庸俗的理解,他就不但没有超脱功利的、市俗的生活,反而更是深陷其中。这在那些暴富者和善于搔首弄姿的“小资”中都有普遍的表现。至于那些毫无艺术才质、却以艺术作为摇钱树、以无赖的炒作手段来愚弄接受者、乘着庸俗的社会文化风气而扶摇直上的商贩文化(滥情文化、乡愿文化、小丑文化、痞子文化…)“艺术家们”,则更是对艺术公然地进行嘲弄和践踏。他们对艺术、文化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腐败作用,是绝对不可轻视和宽恕的。
第3节精神快感现象的基本发生机制和作为总体现象的精神快感现象的基本构成
- 精神快感现象的发生机制是以“短路”的方式由基础生理快感现象的发生机制变化而来
快感现象原本是包含在基础生理过程和生命实践行为之中的基础生理现象,是为生命实践行为提供有关“生命体自身基础生理运行状况以及环境和行为对象同生命体的关系状况”的信息的次行为现象。然而,精神快感现象却不但同基础生理过程和生命实践行为不存在着直接的关系,而且同非物质实践性的功利行为也不存在着直接的关系。这样,精神快感现象就从根本上悖离了快感现象之所以形成的基础生理根源和功能意义。
精神快感现象之所以能够实现这种悖离,——能够实现为自在自为的精神现象——必然具有生理组织、生理功能方面的依据。其实,这个依据就存在于基础生理快感现象的基本构成、基本发生机制之中。
——快感现象是以快感中枢统一地显示出来的兴奋状态为基本点而发生的生命现象。在基础生理快感现象中,快感现象的这个基本点作为信号-信息的显示和传达的服务器,一端联系于它的启动根源——基础生理过程和生命实践行为,一端联系于它的作用对象——意识中枢。意识中枢接受并分析快感信号-信息,作为对生命实践行为进行指导、并且通过生命实践行为对基础生理运行进行调节的依据。快感信号-信息传达到意识中枢所形成的快感意识,除了具有这种基础生理的和生命实践的意义之外,还具有一种非为他的、自在的意义,——快感意识本身形成为一种作为行为终端的精神状态。
如果用“A”表示快感中枢的兴奋,用“B”表示基础生理过程和生命实践行为,用“C”表示意识中枢和精神快感状态,那么基础生理快感现象的基本构成、基本发生机制就可以表示为:
C
http://www.kuaiganxue.com/images1/index6_clip_image001_0000.gif快感学的基本原理Ⅱ——精神快感现象部分(2/3)" TITLE="5. 快感学的基本原理Ⅱ——精神快感现象部分(2/3)" />
B—A
http://www.kuaiganxue.com/images1/index6_clip_image003_0000.gif快感学的基本原理Ⅱ——精神快感现象部分(2/3)" TITLE="5. 快感学的基本原理Ⅱ——精神快感现象部分(2/3)" />C—B—C
可以看出,这是一种3段式的构成。其中“A”是中心项,“B”是前项——启动项,而“C”或“C—B—C”则是后项——归结项。快感现象是必然地以这种3段式的构成存在着。
然而,在这个3段式构成中,除了中心项“A”不可能发生改变之外,前项“B”和后项“C”或“C—B—C”都是可以改变的。
先看后项的情况:正如其中的“C”分项所表示的,快感中枢的兴奋可以直接地传达给意识中枢、并且直接地形成精神快感状态。既然这样,现象就可以单纯地归结为“C”。这就是精神快感现象构成中的后项。再看前项的情况:它同样地可以脱离基础生理过程和生命实践行为过程而成立。代替基础生理行为和生命实践行为而成为前项的,就是形式感觉、情感和思维。
——在基础生理行为和生命实践行为中只是一种次行为的形式感觉行为,从基础生理快感现象的角度来看,却是现象构成中的中心部分。(事实上,作为现象构成中的前项的“基础生理行为和生命实践行为”的真正涵义就是包含于其中的形式感觉行为)。形式感觉行为起始于基础生理行为和生命实践行为,而终止于快感中枢的兴奋和精神快感状态的形成。由于形式感觉行为是以自在的行为方式和相对自在的行为过程而发生的,所以它又可以脱离开基础生理行为和生命实践行为而独立地发生。单独地发生的形式感觉行为同样地可以引发快感中枢的兴奋。因此,形式感觉行为可以单独地成为——代替“基础生理行为和生命实践行为”而成为——快感现象构成中的前项。如果用“D”表示形式感觉行为,现象的构成就可以表示为“D—A—C”。这就是作为自在的精神快感现象的形式感觉现象的构成式。
——情感行为和思维行为都是由意识中枢自行发生的行为,即意识行为。意识中枢同快感中枢有着特殊的、直接的联系。快感中枢的兴奋能够传达到意识中枢、形成精神快感状态,意识中枢的行为所呈现的兴奋状态也能够传达到快感中枢、引发快感中枢的兴奋(并且反馈到意识中枢、形成精神快感状态)。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比形式感觉快感现象更为纯粹的精神快感现象,即单纯地由精神行为发生的精神快感现象——情感快感现象和思维快感现象。它有着尤为简洁的构成式:“C—A—C”。
——情感行为和思维行为可以同形式感觉行为联合地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就融合为快感现象的同一的启动根源。这是一种综合性的精神快感现象。它的构成式也就是以上两种构成式的复合式,即:
C
http://www.kuaiganxue.com/images1/index6_clip_image003_0000.gif快感学的基本原理Ⅱ——精神快感现象部分(2/3)" TITLE="5. 快感学的基本原理Ⅱ——精神快感现象部分(2/3)" />A—C
http://www.kuaiganxue.com/images1/index6_clip_image001_0000.gif快感学的基本原理Ⅱ——精神快感现象部分(2/3)" TITLE="5. 快感学的基本原理Ⅱ——精神快感现象部分(2/3)" />
D
经过以上的分析,就可以明了:精神快感现象对基础生理快感现象的悖离,并不是快感现象的自我悖谬,而是快感现象自然发展的结果。
2、对作为“由各个方面的精神快感行为现象所组成的总体现象”的精神快感现象的构成方式的综合表示
“精神快感现象”不是一种单一性的现象,而是由形式感觉、情感和思维这3个方面的精神快感行为现象所组成的一种总体现象。这3个方面的精神快感行为现象分别地启动于神经-精神系统的不同的组织部位,在起始阶段是性质不同的3种生命行为。这3种生命行为平行地或综合地作用于快感中枢,同一地引起快感中枢的兴奋,同一地形成意识中枢的精神快感状态。这样,它们就发展为同一的“精神快感现象”。这样,它们就共同地组成了“精神快感现象”总体现象。
作为总体现象的“精神快感现象”的构成方式,可以用下面的图表的形式简明地综合地表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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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uaiganxue.com/images1/index6_clip_image001.gif快感学的基本原理Ⅱ——精神快感现象部分(2/3)" TITLE="5. 快感学的基本原理Ⅱ——精神快感现象部分(2/3)" /> http://www.kuaiganxue.com/images1/index6_clip_image001.gif快感学的基本原理Ⅱ——精神快感现象部分(2/3)" TITLE="5. 快感学的基本原理Ⅱ——精神快感现象部分(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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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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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感觉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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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情感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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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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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性情感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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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性的精神快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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